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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doc

发布:2016-08-03约3.05万字共41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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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 黄冈市“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 第一章 总论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提速发展的关键时期,是把握新的发展机遇,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黄冈”的关键阶段,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历史地位。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湖北省环境保护局、黄冈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编制本规划,指导全市环境保护工作。 一、编制依据 湖北省环境保护《“十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 黄冈市环境保护《“十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 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基本思路(讨论稿)》 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十一五”规划编制技术规范》 黄冈市人民政府《黄冈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黄政办函〔2005〕17号《关于认真做好“十一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黄冈市环境保护局《“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黄冈市环境保护局《“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基本思路》 黄冈市规划局《黄冈市城市总体规划》 黄冈市国土资源局《黄冈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标准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小康社会中心任务,把改善环境质量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推行清洁生产为主线,深化工业污染防治;以创建环保模范城市为切入点,积极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以城市水污染防治为重点,大力改善水环境质量;以生态功能区划为依据,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以创建优美乡镇为载体,推进农村环境保护;以提高环境监管能力为核心,强化环保自身能力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新型工业化进程,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三、编制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原则: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资源节约优化经济发展,以环境友好促进社会和谐,改善环境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保障生态系统安全,促进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原则: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要求,从黄冈市区域整体的角度,处理好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合理规划、布局城镇和产业。兼顾农村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恢复,优先安排城市、农村环境保护两有利项目。实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城镇环境与农村环境之间协调、有序、健康发展。 3、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工业污染防治与节约资源、产业结构调整紧密结合,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4、实事求是,留有余地。充分考虑市情及发展阶段特征,充分考虑地区差距和县市区特点,考虑市及地方的经济和科技支撑能力,从环保工作基础和现实条件出发,合理确定规划目标和指标。 5、注重衔接,加强协调。《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要与我市“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以及重点领域的环保专项规划相协调,有关目标指标要与上一级环保规划相衔接。 四、规划目标、范围及年限 规划目标:到2010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2005年水平,重点流域、重点区域、城镇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基本遏制,全市环境监管能力显著提高,初步建立起循环经济社会。 规划范围:黄冈市行政辖区,总面积17446平方公里。 规划年限:本规划现状基准年为2005年,规划目标年为2010年,规划年限为2006-2010年。 五、规划重点 依照总体目标,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突出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大工程,使环保规划真正解决一些人民群众切实关注的环境问题,争取把环保目标较好地纳入全市总体发展规划。纳入的重点: 1、“十一五”环保目标,这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方向,也是开展环境治理和建设的依据。 2、计划指标,用以落实环境安全重大战略和基本任务,引导各方面树立科学正确的发展观,考核和评价环保工作。 3、确定一些重点流域和区域,为总体规划确定产业政策和产业布局提供依据。 4、重点项目和投资,这是实现规划的基本保证。 六、规划的指标体系 规划的计划指标分环境质量、总量控制、污染防治、环境管理能力和环保投入五大类指标,并分解细化为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具体指标见表1环保规划指标体系。 表1 环境保护规划指标体系 规划指标体系 指标类型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描述 环境质量 环境空气质量 二氧化硫、总悬浮微粒、二氧化氮 水环境质量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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