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t)《政府、政策与经济学》电子课件2篇 第3章 政府的框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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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经济学 第三章 政府的框架 这里谈及的政府是指整个国家机构的职能、权力结构及运行的总方式。 其主要内容包括: 1、政府的一般框架 2、我国政府框架 第一节 政府的一般框架 一、政府的职能 (一)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关于政府职能的认识阶段 1、市场经济发展初期,重商主义强调国家的干预作用。 2、市场经济秩序确立后,古典学派主张自由放任。 3、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人们认识到市场失灵,采用凯恩斯主义的主张:政府全面干预经济。 4、20世纪70年代后“滞涨”的出现,人们发现政府也会失灵,新自由主义主张限制或取消政府干预。 迄今为止,西方发达国家实行的市场经济并未完全排除政府干预经济。 (二)在现代市场经济国家,目前政府承担的主要责任: 1、公共物品的提供者 2、宏观经济的调控者 3、外在效应的消除者 4、收入及财产的再分配者 5、市场秩序的维护者 二、政府的一般结构 现代国家的政府机构,如果以行使职权的性质为标准划分,在西方国家一般按三权分立原则分为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 我国则按权力统一的原则分为权力机关、行政和司法等机关。 如果以行使职权的地域范围为标准,则分为中央政府机关和地方政府机关。 (二)处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的几个模式 从国家结构形式看,现代世界各国主要分为联邦制国家的有限分权模式和单一制的有限集权模式。 1、联邦制国家有限分权模式。 在这种结构形式中,按宪法规定,联邦各成员单位有较大自主权,有自己的宪法、法律,并设有自己的立法、行政、司法机关,管辖本地区财政、税收、文化教育等社会事务。 美国、澳大利亚、巴西、印度是实行联邦制的主要国家。 2、单一制国家的有限集权模式。 在单一制国家,全国有统一的宪法、统一的机关关系,国家内部划分若干行政区域作为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必须服从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 英国、法国、日本是实行单一制的主要国家。以英国最典型。 (三)中央和地方政府职权的一般划分方法 1、从政治权力上划分-------、 2、从行政上划分------- 三、财政体制 (一)中央和地方财政职能的划分 一般按照以下几方面划分职能: 1、公平分配职能 2、稳定和发展经济职能,即实行财政宏观调控职能 3、进行资源配置的职能 (二)财政体制的类型 按地方财政自主权的大小,可划分如下: 1、统收统支型。 即地方主要财政收入如数上缴中央财政,而地方所需的财政支出基本上由中央财政全额拨款,地方财政收支之间不发生直接联系。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型。 即以中央集权为主,适度分权的财政体制。 3、分税分级型。 以分税法划分各级财政收入,并实行政府间转移支付以平衡各级财政收支的财政体制。 (三)税收的非财政用途及不同的税收政策观点 税收的非财政用途:税收作为宏观经济的主要变量之一,是政府进行宏观经济调控的主要杠杆之一。政府可以通过变更税收和支出,干预社会有效需求,调节经济波动。 不同的税收政策观点:代表厂商利益的政党或政治团体,一般支持较低税收水平;代表贫民利益的政治团体则支持较高税收。 第二节 我国政府框架 政权组织形式采取人民代表大会制。 国家结构形式采取单一制。 二、我国国家机构组成及其各自的职权 (一)我国国家机构组成 我国中央国家机构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国家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 地方国家机关包括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检察院,以及特别行政区的各种地方国家机关。 (二)中央和地方各自的职权 1、中央国家机关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的立法权和决定国家生活中的其他重大问题。 (2)中央人们政府,即国务院,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国务院在全国行政机关系统中居最高地位。 2、地方国家机关 (1)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本行政区域内居于最高地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构成我国国家权力机关体系,但它们之间没有隶属关系。上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宪法和法律监督下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 (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与国务院、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具有双重性质:它既是地方各级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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