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巿妇幼保健中心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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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 说明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受上海市卫生局委托开展对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的
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并经上海市卫生局同意向公众公
开环评内容。
本文本内容为现阶段环评成果。下一阶段,将在听取公众、专家等各方面意
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
2. 建设项目概况 n
(1)项目名称 c
.
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 v
(2 )建设单位 o
上海市卫生局 g
(3 )建设地点 r.
i
v
项目选址地位于普陀区长风生态商务区内,基地北侧为已规划立项的市儿童
n
医院及公共绿地,西侧和南侧毗邻规划的华东师范大学第四附属中学校园,东侧
e
紧临城市主要道路泸定路。 .
(4 )建设性质 w
w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举办,是以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公
w
共卫生性质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本项目是在合理归并现有上海市妇女保健所、儿
童保健所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所的基础上,承担上海市妇幼保健综合业务指导和
妇女儿童疾病防治示范服务的公共卫生专业机构。主要职责为保健咨询、科研试
验、指导监督、人员培训、信息管理、学术交流、行政办公等几方面。
(5 )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体工程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大楼为一幢地下二层,地上十层的高层
建筑。地下室为地下停车库及设备用房等,地面以上为诊室、办公用房、会议室
等。基地面积3981.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984平方米。
上海环境热线 1
3.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功能区划
项目地区的空气环境属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中的
“二类区”;地表水环境属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中的
V 类功能区;项目区域属于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声环境
功能区,但本项目地块东侧紧邻泸定路,其机动车道数超过了 3 车道,因此本项
目应执行4a 类功能区标准。
(2 )现状环境质量评估
项目地区环境空气质量 SO 、NO 、PM 指标能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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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的要求。 n
2008 年项目所在地区普陀区全区地表水水质类别达到Ⅴ类或优于Ⅴ类的断
c
.
面(即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占 51.4%;水质类别为劣Ⅴ类但水体不黑臭的断
v
面占 16.2%;水质类别为劣Ⅴ类且水体黑臭的断面占32.4% 。
o
2008 年区域环境噪声总体上昼夜均达到了相应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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