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苏尼特右旗旗长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doc

发布:2017-02-15约6.53千字共21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苏尼特右旗旗长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 1.总则 1.1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苏尼特右旗旗长质量奖评审工作,确保评审过程科学、严谨、有序,评审结果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本细则。 2.评审依据 2.1《苏尼特右旗旗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 2.2 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2.3 GB/T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3.评审程序(流程图附后) 3.1 发布通告 每年旗长质量奖评审前,由苏尼特右旗旗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办公室(设在苏尼特右旗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申报通告,组织申报。 3.2 组织申报 3.2.1申报范围。凡符合基本条件的苏尼特右旗行政区域内从事产品生产、农产品加工、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环境保护的企业均可申报。鼓励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牧业和服务业、节能环保产业等重点行业的龙头骨干企业以及成长性强的中小企业积极申报。 3.2.2申报基本条件 3.2.2.1依法在苏尼特右旗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营满5年以上,及时足额纳税。 3.2.2.2生产经营符合国家、自治区、盟里和我旗有关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要求。 3.2.2.3 积极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具有自我完善的持续改进机制。   3.2.2.4 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在诚信经营、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具有良好的质量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3.2.2.5 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近三年,其质量水平、主要经济和技术指标位居旗内同行业前列;从事非盈利性业务的,其社会贡献位于旗内行业前列。 3.2.2.6 在实施名牌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标准化战略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方面,居我旗同行业或同类别前列。 3.2.2.7 实施卓越绩效管理一年以上。 3.2.2.8 企业规模相对较小,但其产品(经营服务)富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社会美誉度高。 3.2.3 申报材料。申报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 3.2.3.1 苏尼特右旗旗长质量奖申报书(附后)。 3.2.3.2 自我评价报告。 这部分内容要求组织根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的要求,逐项进行自我评价并形成书面材料,材料应不超过3万字。报告内容应对照评审标准的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进行评价说明,必要时可使用图表。 3.2.3.3 证实性材料 3.2.3.3.1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3.3.2 企业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安全卫生体系认证注册(如已获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3.3.3 三废治理达标证件(由相关权威部门出具)。 3.2.3.3.4 纳税证明(由税务部门出具并盖章,注明应纳税金额、实际纳税金额)。 3.2.3.3.5 顾客满意调查报告。 3.2.3.3.6 近三年获得自治区级以上质量奖励的证明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3.3.7 完整的组织机构图,层次到中层部门和车间(加盖公章)。 3.2.3.3.8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前三年的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及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2.3.3.9 申报企业自认为还应提供的其它证实性材料等。 3.2.4 申报书、自我评价报告、证实性材料均需按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四份连同电子邮件一并报旗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苏尼特右旗旗长质量奖申报书 企业名称 (盖章) 申请日期 苏尼特右旗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印制 填表说明 苏尼特右旗旗长质量奖申报书是旗长质量奖评选过程中的一份重要文件,申报企业要认真、如实填写。 一、申报表及附件一式四份,一律用A4纸张打印,并装订成册。各表如填写不下,可自行增加附页; 二、申报表封面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三、经济类型指国有、有限责任、股份、集体、联营、私营、港澳台资、外商投资企业等。 四、指标解释 利润总额+税金总额+利息支出 12 1、总资产贡献率 = × ×100 % 平均资产总额 累计月数 其中:税金总额为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与应交增值税之和;平均资产总额为期初期末资产总计的算术平均值。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