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信托在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制度构建中的作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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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信托制度发展到今天,不仅在英美法系已发展成熟,就是在相对保守的大
陆法系中也得到了广泛应用。2001年,随着我国信托法的实施,各种信托模式
在实务中也逐渐出现。特别是《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为信托公司的业务开
展预留了极大的自主空间,信托公司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设置不同的业务品种,
而无须向中国人民银行报请审批。与此同时,关于股权管理问题实务界也一直
在探索新的模式,信托法律法规出台后,信托在管理股权方面的独特潜质立即
受到股东和信托公司的青睐,股权信托就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股权信托是
指持有股权的股东将股权权能的全部或一部分转移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根据信
托协议为了受益人的利益或其他目的而进行管理、处分的行为。股权信托近年
来应用比较广泛,它以股权为其信托财产,具有股权管理、投资、融资多项职
能,在公司员工和管理层持股管理、股权投资、股权收购和股权融资等方面的
应用优势明显。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制度框架已初步建立。
但由于是在整个社会和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建立起来的,所以很不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制度表面化和形式化,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形骸化,公司
经营者得不到有效控制,内部人控制和内部人掠夺情况令人触目惊心。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的应然性和实然性反差太大,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制度实施质量低劣,
公司治理效率低甚至无效率。这些状况危害了公司的健康发展,导致公司存在
的理性目的难以实现,也给社会带来了种种危害。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制度
的不完善,导致了一系列的问题产生,其中公司僵局的表现最为突出。公司僵
局给中小股东权益造成了巨大损害,不利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
本文通过对股权信托制度的论述,试图开创了一条新的思考路径来解决我国公
司僵局,从而为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制度构建的完善提出一些建议。
本文首先介绍信托制度在我国的移植和适用,引述信托制度的历史起源。
信托,产生于11~13世纪的英国,在“十字军东征”期间,出征的士兵主要是
作为临时性的目的,为自己的妻子儿女或兄弟姐妹将自己的土地委托给他人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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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管理,后来又将此发展到为防止国王没收自己的土地和规避税负而采用Use。
随着国王和教会间权益的纷争的日益加剧,出现了教徒通过 Use 把土地捐献给
教会,而且这种现象愈演愈烈。而当时的英国,普通法院并不保护Use,但衡平
法院则承认Use的有效性。1535年,亨利八世颁布了《用益法》,对Use进行了
打击,但在17世纪以后英国民众为了规避 《用益法》,创造了二重Use(Use upon
Use),今天的信托制度正是基于二重 Use 不断发展改进过来的。然后本文又简
单介绍了信托制度在美国以及对我国信托制度形成和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日本
等国家的发展历程,并详细叙述了我国信托制度的历史发展沿革。
其次通过简单介绍股权信托的概念。所谓股权信托是指委托人将其持有的
公司股权转移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参与公司
的管理;或委托人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交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
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将该资金投资于公司股权。然后对股权信托进行分类,股权
信托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许多不同的种类,但在这些不同的种类之中,
以股权信托的运作方式和目的的不同而划分的管理型股权信托和投资理财型股
权信托;以股权信托的标的对象不同而划分的国有股权信托和私有股权信托这
四类股权信托最为重要。再结合现实中的案例,简述股权信托在我国的发展。
又从股权信托的标的、委托人及其权利、受益人及其权利、受托人及其义务等
方面,简述股权信托的基本法律关系。阐述了股权信托制度在我国建立的法理
基础及应用现状,并提出运用股权信托制度来完善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制
度构建。
最后,介绍我国公司法人治理中表现最为突出的公司僵局的概念及我国《公
司法》的相关规定,分析公司僵局的形成原因,阐述现实中司法途径解决公司
僵局的弊端。进而思考利用股权信托制度的优势来解决公司僵局,以此为我国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制度构建的完善提出一些建议。这些建议包括:利用股权信
托为委托人设计合理的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权力机构;利用股权信托加强对经
营者的控制;利用股权信托筹措资金,解决公司经营困难;利用股权信托进行
资产隔离,盘活不良资产;利用股权信托屏蔽真实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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