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文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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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 文本
目 录
TOC \o 1-2 \h \z \u HYPERLINK \l _Toc 第一章 总则 PAGEREF _Toc \h 1
HYPERLINK \l _Toc 第二章 名村保护规划 PAGEREF _Toc \h 2
HYPERLINK \l _Toc 第三章 名村专项规划 PAGEREF _Toc \h 9
HYPERLINK \l _Toc 第四章 近期保护与整治规划 PAGEREF _Toc \h 13
HYPERLINK \l _Toc 第五章 名村保护规划实施意见 PAGEREF _Toc \h 15
HYPERLINK \l _Toc 第六章 附则 PAGEREF _Toc \h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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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为指导名村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继承和发扬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加强环境整治,改善名村居民生活环境,正确处理保护和发展的关系,推动的小城镇有序建设,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可持续发展,特编制本规划。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
3、《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务院第524号令);
4、《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9号令);
5、《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50357—2005》;
6、《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
7、《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编制办法》;
8、《古碉群保护管理办法》;
9、《县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10、《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1-2015);
11、《中路—梭坡藏寨碉群保护规划》(2003—2015)》;
12、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文件。
《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范围分为两个层次:1、村域范围,约3.2km2,包括村域全部范围以及周围山水自然环境,重点研究村庄的形成机理、相互联系、周围环境的遗存关系,以及村庄建设与功能定位;2、名村范围,约为1.78 km2 , 包括村庄的核心建成区、村内古碉藏寨集中分布的区域及其附近环境。
本规划的期限分为两个时段:近期规划为2012—2015年;远期规划为2016—2020年;
规划指导思想
1、深入挖掘历史文化名村的价值特色和历史文化内涵,客观评价历史文化资源,确定科学的保护目标和手段。
2、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方针,最大限度的保护名村文化遗产,保护历史建筑、格局等基本要素,为研究者和参观者提供真实的历史信息。
3、重视保护名村的整体传统风貌。利用多种措施,保证名村的传统风貌不受到破坏,并力争提升名村的传统风貌,保持浓郁的传统文化氛围。
4、坚持“以保护为主,保护和利用相结合”的可持续发展思想。在有效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基础上,积极改善名村的环境,以适应现代物质和精神需求,促进经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正确处理名村保护和现代化建设之间的关系。
5、把握全局,统一规划,分清主次,突出重点,分期整治,留有弹性,将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实施的合理性、可操作性有机结合。
规划原则
1、原真性原则
原真性是国际上定义、评估和监控文化遗产的一项基本要素,和我国长期坚持的“不改变文物原状”的法律原则相呼应。在保护和整治中,要最大限度地保护文物古迹及其所承载的历史信息,利用整体保护、分层次保护、分类保护等方法,使历史文化名村的传统风貌得到最大程度的体现。
2、整体性原则
历史文化名村是包括建筑、环境、空间格局以及人类活动在内的统一整体,要保护整体风貌和格局,保护历史风貌的完整性。
3、新老建筑相协调原则
历史建筑是反映名村历史文化价值和历史风貌的核心载体,新建建筑要从建筑形式、体量、色彩、装饰等各方面与历史建筑相协调,以保持和维护名村的历史风貌,同时使名村的历史建筑文化得以延继和承续。
4、分期实施保护原则
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要有重点、分层次、分阶段实施,制订近期、远期保护目标,逐步实施整治、改善和更新。
5、保护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名村是一个活的有机体,始终处于发展变化的状态之下。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采用保护和发展协调进行、互相促进的方法。鼓励围绕文物古迹进行健康适度的旅游开发。
6、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并重的原则
在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中,既要保护和传承有形的物质文化遗产,又要继承和弘扬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要求两者相互依存,相互辉映,相互烘托,共同反映名村的历史。
规划目标
发掘、保护丰厚的历史文化遗存,延续和弘扬独特的地域历史文化特征,展示“千碉之乡”核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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