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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讲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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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独立董事 第三节 董事会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五节 董事会秘书 第六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 1 页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京政办函[1999]79号文批准,由北京住宅开发建设集团总 公司 (现更名为: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现更名为:北京 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现更名为:中关村高科技产 业促进中心)、北京实创高科技发展总公司 (现更名为:北京实创实业科技发展总公司)、联 想集团控股公司(现更名为:联想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北大方正集团公司(现更名为:北大 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四通集团公司以发起方式共同发起设立,设立时公司总股本为30,000 万股;公司成立后,经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函[1999]55号文批准,向北京住宅开发建设集团 总公司定向增发股份18,742.347 万股,定向增发后公司总股本为48,742.347 万股;公司在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110000000428646。 第三条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1999]34号文核准,公司发起人股东北京住宅开发建 设集团总公司(现更名为: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因定向增发而持有的18,742.347 万股与海南民源现代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琼民源”)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有的 18,742.347 万股琼民源股份按1:1 的比例等量置换。股份置换后,原琼民源社会公众股股东 持有18,742.347 万股公司股份。上述股份于1999 年7 月1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经中 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1999]97号文批准,公司于1999 年8 月16-18 日向社会公众股股东定 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742.347 万股,并于1999 年9 月1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 2 页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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