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600MW机组烟气脱硫岛总承包工程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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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电厂
2×600MW机组烟气脱硫岛总承包工程投标文件
第三卷
XXXX年月
第一章 技术规范 1
第二章 工作范围 223
第三章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319
第四章 工程总进度和设备交付进度 335
第五章 施工与安装 335
第六章 调试、检验与试验 336
第七章 验收试验(保证值测试) 337
第八章 项目组织与管理 338
第九章 设计联络 339
第十章 分包与外购 345
第十一章 大(部)件情况 346
第十二章 差异表 347
第十三章 投标方需要说明的其它问题 348
第十四章 投标文件附图 425
第一章 技术规范
1 总述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XXXX电厂2×600MW级机组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建设模式采用EPC整岛招标方式。
本工程建设规模为2×6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锅炉排出的烟气经除尘器除尘后进行脱硫。每台锅炉设置一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简称FGD),全烟气脱硫,脱硫效率不小于95%不设GGH不设增压风机,不设旁路烟道投标方负责本工程2×600MW级机组烟气脱硫装置所涉及到的除明确由招标方负责外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所有设计、供货、、施工、安装、管理、调试、试运行、消缺、试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也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运行及维护的培训,并参加由招标方组织的性能验收试验。
本招标文件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技术要求和适用标准,投标方应提供满足本招标文件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的设计、设备及其相应的服务,并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投标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标准版本。若投标方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有前后不一致的条款,由招标方选择确定。
本招标文件的文字说明、供货范围和附图是一个完整的整体,投标方应满足所有的要求。如果发生矛盾,以更严格的要求为准。
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对于招标文件进行逐段应答,表明是否接受和同意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接受和同意招标文件某条款的要求,则在该条款后注明:“理解并承诺完全响应上述条款的要求”;若针对某条款,投标方有特别的建议、方案、技术特点或差异,请在该条款下加以描述和说明。
如未对本招标文件提出偏差,将被视为能全面满足本招标文件所提出的各种要求。偏差(无论多少或微小)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中的“差异表”中。
投标方应有5台6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脱硫系统的投运业绩。国内投标方如有国外有600MW业绩的技术支持方的技术支持和性能保证,请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
投标方应有成熟的技术或可靠的技术支持,该技术应有成功的应用案例,投标时请进行说明并提供统计数据。
投标方的技术支持方应对脱硫系统的性能做出保证,并在技术协议中签字。
投标方的技术支持方应对吸收塔的设计、物料平衡计算进行审核,并在技术协议中签字。
投标方的国外技术支持方的技术支持费(若有)请单独报价,计入总价。
本招标文件中可能存在遗漏和不详,若投标方在投标过程中未提出异议和澄清,则不能排除投标方的责任。投标方保证提供的系统及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功能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各项性能指标符合要求的全套的脱硫系统。系统设计、供货、安装、调试、试验的设计分界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招标方。
烟气脱硫装置应能在锅炉BMCR工况时的进烟温度加50℃情况下短期安全运行。
凡是经招标方认可的在设计、制造、供货等方面的各项内容都不会解除投标方的任何责任。
本工程脱硫系统设计、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方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专利的一切责任。
投标方应拥有环境工程(废气)设计甲级资质。
本工程不设烟气旁路,投标方提供的脱硫系统应能与锅炉同步启动并投运,在锅炉启动燃油、电除尘器不投运时,脱硫系统仍能正常运行。理解并承诺完全响应上述条款的要求拥有环境工程(废气)设计甲级资质-石膏湿法脱硫系统。德国能捷斯-比晓夫公司的专利技术—脉冲悬浮系统搅拌吸收塔浆液,不设吸收塔搅拌器。该系统避免在吸收塔内安装易磨损腐蚀、搅拌不够均匀的机械搅拌部件,具有节省能量、搅拌均匀、在长时间停运无需排空吸收塔浆液、重新投运时可使吸收塔浆液快速悬浮、停机时无需运行脉冲悬浮泵等优点。本工程中我们将采用我公司与技术支持方合作开发的最优吸收塔喷淋设计,并且成功运行在我公司总承包的邹县四期2x1000MW脱硫工程中,详见卖方需要说明的其它内容。
1.1 工程概述
XXXX电厂位于。本期工程建设2×6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并留有扩建余地。×600MW级机组锅炉、汽轮机和发电机分别由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和东方电气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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