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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厂资产清查小组的通知.doc

发布:2018-09-26约1.28千字共3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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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厂资产清查小组的通知 厂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八矿选煤厂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有效防止资产流失,保障厂2015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基础扎实、编制顺利,经研究决定成立厂资产清查小组。 领导小组: 组 长:副组长: 成 员: 二、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 (一) 全面摸清家底。对八矿选煤厂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清查、盘点,真实、完整地反映各单位的资产状况,为今后加强资产监督管理打好基础。 (二) 实现三个“相符”。通过资产清查,要实现资产三个“相符”,即“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三)反映并处理问题。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及领导以便妥善处理相关问题。 三、资产清查的范围、时间及基准日 (一)清查范围:八矿选煤厂占用和使用的全部资产,我厂主要包括:银行存款、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存货以及其他资产等。 (二)清查时间:2015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资产清查基准日为2015年12月31日。 四、资产清查的对象与方法 (一)银行存款。按照要求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进行认真核对,如存在未达账项,要核实情况说明原因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由编制人、审核人共同签字并加盖财务公章。 (二)存货、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要求进行实地盘存,并采用永续盘存的方法进行清查。 五、资产清查的要求 (一)严格把关、不走过场、不搞形式,真正把资产清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去做好、做扎实,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 (二)严肃纪律。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各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清查工作中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认真清查单位资产情况,如实上报清查结果,并对所上报的资产清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针对此次清查八矿选煤厂成立四个清查分组:一是房屋、建筑物类分组,由服务队牵头,清查责任部门为服务队、计划科、财务科、审计科、监察科;二设备类清查小组,由机电科牵头,责任部门为机电科、计划科、车队、财务科、审计科、监察科;三在建工程类清查小组,由计划科牵头,责任部门为计划科、财务科、审计科、监察科;四存货清查小组,由运销站牵头,责任部门为运销站、调度室、财务科、审计科、监察科。要求2015年12月10日至31日资产清查小组要对全厂资产进行清查,清查小组实际清查时必须有清查部门的负责人在场(即清查小组里的成员),对相关资产要逐一进行清查并认真填写清查表。资产清查要以财务部门账面资产数为基础,以实际清理核查数据为依据,整理出盘盈、盘亏资产。各单位在资产清查中要认真填写各项盘存资料,按要求编制“资产清查清单”和“资产盘盈盘亏明细表”,由参盘相关人员签字盖章后分别交财务部门两份、集团相关部门一份、资产使用部门存档一份,共一式四份。 (四)资料完成并归档。清查报告、清查盘点表等清查相关资料于单位2015年度财务决算前完成。清查数据必须与年终决算财务数据保持一致,并做好备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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