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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企业督查小组的通知 7.2.doc

发布:2019-08-04约1.3千字共4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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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邦泰实业有限公司 关于成立企业督查小组的通知 总公司各单位、部室: 为加强对下属各单位夜间带班、值班情况的监督,以及夜班工作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特下发如下通知: 一、总公司把督查任务放在企业管理部,成立企业督查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单位夜间带班领导值班以及在岗工人的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由孙桂艳任组长、杜传金任副组长,四楼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信息中心、保安部、财务部全体人员为成员。 二、督查小组晚间1点钟左右到临沂邦泰饮食服务有限公司、临沂东泰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临沂市河东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售楼部、山东宏仕德化工有限公司、临沂市贝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抽查值班情况。 抽查内容: 1、各单位带班人员夜间值班情况; 2、各单位保安夜间值班情况; 3、各单位夜间值班、上岗情况进行检查; 4、临沂邦泰饮食服务有限公司、山东宏仕德化工有限公司、临沂市贝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锅炉等设备的运行情况; 5、各单位防盗、防火、生产安全、人身安全等落实情况。 抽查的时间可以不定时,重点检查值班领导在岗情况,工人的上岗情况。 每周由组长、副组长带队,不定期对各单位进行2—3次夜间带班值班情况抽查。车辆及司机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督查小组的带班人和值班人必须按规定认真对各单位的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并详细填写检查情况表;并于次日9:00以前书面形式通报总公司各单位。 三、各单位把本公司每月的夜间值班表报办公室,包括带班人、值班人、值班保安等,并且注明带班人的联系手机。所有值班人员手机必须开机,发现一次不开机的罚款50元。 四、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工人空岗或者睡岗的情形,罚款当事人50元,带班人承担连带责任,罚款 50元;如发现带班人空岗或睡岗,罚款100元。 五、督查小组发现各种违规情况,由督查负责人当场开具罚款单,当场处罚,月终在工资中扣除。 六、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督查情况通报表 临沂邦泰实业有限公司 二00八年七月二日 主题词:成立 企业督查小组 通知   报:总经理、副总经理、三总师   发:开发公司、物业公司、邦泰经贸公司、云南生化公司、宏仕德化工公司、贝尔建材公司、邦泰饮食公司、办公室、财务部、人力资源部、保安部、信息中心、资料室存档 (共印15份) 附件: 临沂邦泰实业有限公司督查情况通报表 年 月 日 单 位 督查事项 处罚情况 各单位带班领导签字 值班领导在岗情况 工人上岗情况 设备运行情况 防盗、防火、安全 临沂邦泰饮食 服务有限公司 临沂东泰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临沂市河东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售楼部 山东宏仕德化工有限公司 临沂市贝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督查小组负责人签字: 督查成员: 出车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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