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员培训讲义(精简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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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径运动会裁判员培训讲义
径赛项目:
起跑器:1、400米及400米以下各项径赛的起跑必须使用起跑器。
起跑:1、发令员在确认运动员处于稳定状态、起跑姿势正确后,使用发令枪朝天鸣放起跑。2、发令员应用 “各就位”、“预备”,当运动员全部“预备”就绪即可鸣枪。(要先确定比赛的终点已经做好(举旗示意)计时准备,方可喊“各就位”)
起跑犯规: 1、“抢跑”:在“各就位”或“预备”口令发出前就已起跑。2、下达“各就位”口令后,运动员用声音或其他方式干扰该项比赛中的其他运动员。犯规处罚:1、对第一次犯规的运动员应给予警告,之后每次起跑犯规的运动员均将被取消该项目的比赛资格。发令员只应警告他认为对起跑犯规负有责任的一名或多名运动员。
分道跑项目的规定:在分道跑项目及部分分道跑项目的比赛中,运动员应自始至终在自己分道内跑进。但由于受他人推挤或被迫跑出自己自己的分道、未阻挡其他的运动员、未获得实际利益,则不会被取消其比赛资格。
计时:1、计时以其躯干(不包括头、颈和四肢)任何部分抵达终点线后沿垂直面的瞬间为止。2、须记录所有抵达终点的运动员的时间3、每名计时员都应独立工作,不得让其他任何人看表或讨论其所记成绩,每组主计时员可以验表,以核对所报成绩。(然后由专门的工作人员,记下运动员的跑步时间,上交主持人)
跨栏跑:标准比赛距离为男子110米,400米。女子100米,400米。
组别 全 程
距 离 栏 架
高 度 起 点 至
第 一 栏 栏 间
距 离 最后一栏至 终 点 男子 110 0.990 13.72 9.14 14.12 400 0.914 45 35 40
组别 全 程
距 离 栏 架
高 度 起 点 至
第 一 栏 栏 间
距 离 最后一栏至 终 点 女子 100 0.840 13 8.50 10.50 400 0.762 45 35 40
3、出现下列情况应视运动员犯规:1.没有跨越栏架;2.跨越其他分道内的栏架
一经发现犯规,则取消资格,成绩作废。
注:运动员在跨栏时,若栏架倒了,不属于犯规,除非故意使栏架倒下。
接力赛跑:1、4*100米全程分道跑,从前后接力线后沿算起,接力区长度为20米。4、如果发生掉棒,必须由掉棒运动员捡起,允许掉棒运动员离开自己的分道捡棒,但不得缩短比赛距离。5、必须在接力区内完成交接棒,仅以接力棒的位置决定是否在接力区内完成接力,而不取决于运动员的身体或四肢的位置。
田赛项目总则
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每名运动员均有3次跳或掷机会,有效成绩最好的前6名可进入决赛,再有跳或掷3次。取6次中的最高成绩。当运动员只有8人或少于8人时每人均有6次跳或掷的机会,取6次中的最高成绩。
九、成绩相等的处理:1、在以远度判定成绩的项目中,如成绩相等,应以其次优成绩判定名次,如次优仍成绩相等,以第三优成绩判定名次,余类推。2、在以高度判定成绩的项目中,如成绩相等按以下规定解决
高度项目通则:
比赛开始前主裁判应向运动员宣布起跳高度和升杆计划。
跳高的规定:1、运动员可以在宣布的横杆升高计划中的任何一个高度上开始试跳,也可以在以后的任何一个高度上根据自己的愿望决定是否试跳。2、只要运动员在一个高度上连续三次试跳失败,即失去继续比赛的资格。(第一名成绩相等而进行决名次赛的情况除外)3、允许运动员在某一高度上第一次或第二次失败后,在其第二或第三次试跳时请求免跳,并在后继的高度上继续试跳。4、运动员在某一高度上请求免跳后,不准在该高度上恢复试跳(第一名成绩相等而进行决名次赛的情况除外)5、即使所有其他运动员均以失败,一名运动员仍有资格继续试跳,直至放弃继续比赛的权利。
升杆幅度的规定:1、横杆升高的幅度应逐渐减小或平稳而不得增大。2、跳高项目每轮之后,横杆升高不得少于2厘米。
跳高规则:
一、起跳要求:必须用单脚起跳。
三、放置要求:横杆两端与立柱之间至少应有1厘米的空隙;跳高架立柱与落地区之间至少应有10厘米的空隙以免由于落地区移动而触及立柱,以至横杆掉落。
四、犯规判罚:下列现象则视为试跳失败1、使用双脚起跳。2、由于运动员的试跳动作致使横杆未能停留在横杆拖上。5、当裁判员通知运动员试跳开始后,运动员才决定免跳的,应判该次试跳失败。6、还未通知该运动员试跳,而进行了试跳,不管是否越过了横杆,都应判该次试跳失败。
远度跳跃项目通则:
成绩测量:在所有远度跳跃项目中,记录测量距离的最小单位为0.01米,不足1厘米不计。
跳远通则:
犯规判罚:下列现象则视为试跳失败(3)触及起跳线和落地区之间的地面(三级跳远中,运动员摆动腿触地不应视为起跳失败)(4)在落地过程中,触及落地区以外地面,且落地区以外的触地点较落地区内最近触地点更靠近起跳线。(7)还未通知该运动员试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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