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汇编最新版详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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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安全管理办法 1
安全管理制度 5
安全奖惩实施细则 8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0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30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42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46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50
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5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56
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58
安全操作规程挂牌制度 59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60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61
治安消防管理制度 62
工伤及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64
风险识别、应急预案及救援管理制度 67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72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74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77
专项施工安全措施设计制度 84
文明工地建设管理制度 85
安全标准工地奖惩细则 89
风险管理制度 90
危险源管理制度 93
危险源告知制度 98
标准化建设管理制度 103
安全信息管理制度 105
桥涵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08
火工品管理制度 114
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121
季节性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38
群防群治制度 149
卫生责任制度 151
月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管理办法 153
隧道瓦斯安全管理制度 156
安全管理办法
1.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项目部三个工区施工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工程安全及相关行车安全,维护恩来恩黔高速建设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程》、《中铁一局集团公司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项目部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以完善的制度,得力的措施确保安全制度的落实,化解风险,确保施工生产安全。
第三条 项目部要牢固树立全员安全意识,并根据自己施工作业特点,细化、分解安全职责,制定相应实施细则,使每个人安全职责明确,逐级负责。实现安全生产无责任死亡事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无重大、大行车事故、无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重伤频率、负伤频率控制在3‰以下安全目标。
2.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成立以项目经理(崔科宇)任组长,项目常务副经理任常务副组长,副经理(刘辉、石伟、赵维刚、白成科)、项目书记(郝中华)、项目总工(朱宝君)、安全总监(苏蔚)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人员为组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第五条 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施工安全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的副经理对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总工程师对安全负技术责任;施工生产及相关部门、作业队长、生产班组长及现场直接作业人员,均按照各自分工负有相关安全责任。
第六条 项目部设安环部,专职安全监察工程师,负责本标段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指导、检查、监督各项目部安全工作。
第七条 各工区均应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工区区长任组长,相关部门有关人员为组员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工区安全管理工作,各工区必须设置专职安检员,施工队必须设置专职会兼职安全员。
第八条 专职安全监察工程师和安检员应定期进行技术、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质,持证上岗。
第九条 直接从事吊装作业以及其它需进行重点防范作业的基层作业班组,应设置专职安全员,其它作业人员应配备兼职安全员;形成安全生产监控网络。专(兼)职安全员应积极配合项目部、施工队安全人员的工作,施工队负责人,班、组长要大力支持兼职安全员的工作。
第十条 安检人员应选择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具有一定技术水平和施工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专职安检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换,如确需变动应征得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
第十一条 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建立有效安全保证体系确保规章制度的落实。
第十二条 项目部要加强对协作队伍和民工的管理,积极开展全员职业劳动安全宣传教育及安全生产岗前培训。新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进行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
3. 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三条 项目部、各工区、施工队要建立定期、专项、不定期安全检查制度,项目部每月、各工区每月进行一次定期安全检查,并根据情况随时抽查或专项检查。
第十四条 安全检查由主管领导带队,有关部门和专职安检人员参加。检查中发现问题,按照三定一记进行(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记录在案)处理,必要时可下发停工通知单,并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对安全情况普遍存在问题的,对施工队伍和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并通报批评。检查结束后及时编发通报,上传下达。
4. 道路交通安全
第十五条 项目部各工区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建立健全内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监控机制,开展教育活动,确保机动车辆驾驶人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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