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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稽查工作总结
面对新的发展形势,2017年我局将在省局稽查局和市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科学稽查、依法稽查”总要求,围绕服务税收中心工作,以省局稽查局工作指标考核和市局工作要求为目标,充分发挥稽查威慑作用,进一步整顿规范税收秩序、狠抓稽查制度管理、深化稽查现代化建设和加强稽查队伍建设,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实干兴局,不断提升稽查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进一步整顿规范税收秩序根据总局2017年税务稽查各项重点工作安排,我局稽查工作重点是:
一是认真做好案件查处工作。继续以查处重大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和偷税(逃避缴纳税款)案件为重点,落实重大案件报告、督办和协查制度,加大查处和督办力度。
二是认真落实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按照省局、市局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组织开展税收行业专项检查、重点税源企业检查、区域专项整治和各类专案协查等各项重点工作。
三是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开展此项工作的主导作用,协同相关成员单位做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综合治理工作;继续整治虚假发票“买方市场”,选择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开展发票使用情况检查,加大对发票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各项检查要坚持查前“做预案”、查中“环节全”、查后“严复查”的原则,认真抓好查前业务辅导、查中问题分析、查后准确定案和事后复查考核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稽查制度管理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日益深化,落实稽查职能、促进依法治税必然需要健立和完善稽查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明确稽查各环节职能和业务流程,使每个环节和岗位都明确职责、落实到人。一要抓好《稽查工作底稿制度》、《稽查案件限时办结管理办法》、《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和《稽查系统项目化检查实施办法》等贯彻执行。二要用好省局《税务稽查管理信息系统》,通过规范合法的案源管理、实施检查、案件审理、处理执行程序,实现稽查四环节的科学分工、合理衔接,使稽查四环节相互衔接、相互制约,保证各环节工作标准的实现,促进办案程序和执法行为的规范统一,努力提高稽查工作的成效。三要切实加强对稽查业绩的督查考核,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案件分析会和工作点评会,结合重点工作创优竞赛和目标管理考核来促进各项稽查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进一步加快稽查现代化进程1、探索稽查体制,推进市级一级稽查工作。按照省局要求,全面实施总局《税务稽查分类分级管理暂行办法》,加大推行分类分级管理和市级一级稽查的力度,在机构保持不变情况下,积极试行“人员统一调配、案源统一管理、检查统一实施、审理统一组织”的集约稽查管理模式。合理配置市、县两级稽查资源,进一步充实完善市级稽查力量,使稽查资源与稽查执法对象相匹配,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因地制宜发挥好县级稽查职能,提高稽查执法的质量和效率;按照市局稽查专业化团队承担的行业或项目,根据选定案源情况,抽调全市专业化检查团队稽查骨干,组成若干检查组,进行交叉检查、异地检查,查补税款按属地入库。
2、改革稽查方式,加强检查和预案管理。继续巩固项目化检查和预案管理成果,认真落实检查预案制度,强化稽查案头分析,制订检查预案和分析报告,通过筛选择优使用,深化预案管理成效。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与市局风险团队密切协作,加强省、市级数据集中分析,充分运用选案软件提高选案科学性。全面使用税务稽查管理系统,实施项目化检查全过程控制,加强案件管理、规范稽查工作、防范执法风险,打造痕迹工程;将所有案件纳入系统管理,杜绝机外案源、滞后进机等现象。
3、拓展稽查手段,扩大查账软件运用面。增加稽查查账软件的配置数量和技术含量,积极开展查账软件的务实操作培训,依据省局安排适时组织培训和应用查账软件网络版,深度培养既精通计算机又精通稽查业务的复合型人才,提升稽查信息化应用水平。重视税务稽查查账软件应用,组织电子查账实地检查竞赛,挖掘软件的数据提取、数据分析、疑点查找等功能,为稽查工作高效开展提供有力手段。建立信息化稽查案例库,对经典成功案例建立电子档案,总结信息化检查的工作亮点,梳理违法企业涉税作案手段和特点,以便稽查人员查询、学习和借鉴。
四、进一步加强稽查队伍建设
1、加强业务学习。按照学习型队伍建设的要求,落实好各项学习制度,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组织开展税收知识、政策法规、稽查实务和查账软件及信息化知识的培训,加强对优秀案例的学习交流,大力提倡在工作中学习,在岗位中练兵,在实践中提高。要使每一个稽查干部树立终身学习观念,把学习当作一种责任、一种爱好、一种习惯。通过学习型队伍的建设,营造“靠素质立身、靠实绩进步、靠能力发展”的良好氛围,培养更多的稽查精英,为各项稽查工作的圆满完成提供优质人力资源。
2、提高执法能力。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的思想教育,明确依法行政的目标要求,认真抓好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工作。教育全体稽查干部树立依法行政的意识,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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