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融资创新、风险及其法律规制--以 p2p 网贷平台为分析视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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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胜利油田党校学报
2015 7 Jul.2015
第 卷第 期
28 4 Journal of the Part School of Shen li Oilfield Vol.28 No.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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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 10.13600 .cnki. sslof.issn.1009-4326.2015.04.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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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融资创新 风险及其法律规制、
———以P2P 网贷平台为分析视角
,
崔志伟 张 浩
( , )
华东政法大学 法律学院 上海 20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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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互联网金融作为传统金融自发改革 创新的产物 具有传统金融无可比拟的优势 但它既具备金融领域的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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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风险 也具有互联网先进技术与传统金融结合而生成的新风险 对于这种风险 应该坚持 非法律规范 行政法规范 刑
” , 。 ,
法规范 的调整位阶 以保护金融创新为监管的出发点 对于致力于信用担保的 P2P 网贷平台 应该对其资金池引入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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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 不应一概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取缔 金融创新背景下 对金融管理秩序的垄断性保护失去了其正当性 对于非法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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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公众存款罪的解释 应该以公众财产权益这一法益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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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 风险 法律规制
P2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 【文章编号】 ( )
D90-059 A 1009-4326 2015 04-007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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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这一信贷平台结合了互联网大数据的优势 立 国民经济迅速发展 各行各业交易 日益复杂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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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传统的借贷模式 即将互联网的迅捷 高效 信息 繁 为了尊重市场的主体地位 国家逐渐为各行业
, “ ”, , 。
共享等优势充分运用到金融领域 开创了互联网金 松绑 交由市场自发调整 国家辅以宏观调控 但
。 , “ ” , ,
融的新模式 作为一种新生模式 源于金融领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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