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6541-1996竖井罐笼提升信号系统安全技术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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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6541一1996
前 言
为保证竖井提升安全,本标准规定了罐笼提升信号系统的设计、安装、使用和维修中的安全技术要
求。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冶金工业部安全环保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常熟市煤矿井筒专用设备厂、八家子铅锌矿电子设备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其中、李晓飞、宗建康、庞奇志、黄德斌、王红汉、薛晓光、周豪、倪守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竖井罐笼提升信号系统
安全技术要求 GB 16541一1996
Safetytechnicalrequirementsforshaft
cagehoistingsignalsystem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罐笼提升信号系统的设计、安装、使用和维修中的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罐笼提升信号系统的设计、安装、使用和维修。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251.1-89工作场所的险情信号 险情听觉信号
GB3836.4-83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本质安全型电路和电气设备“i
GB12173-90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
GB12800-91声学 紧急撤离听觉信号
GB14778-93 安全色光通用规则
GB16424-1996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信号 signal
提升系统中,通过电气设备用声响、灯光、数字显示等方式传送的约定信息。
3.2 中段(水平)指示信号 leveldirectionssignal
规定当次罐笼运行所去中段(水平)的信号。
3.3提升类别信号 hoistingclassificationssignal
指明提人、提物等不同种类的信号。
3.4 检修信号 examiningandrepairingsignal
井筒、提升设备或装置检修时所使用的信号。
3.5工作执行信号 operatingsignal
要求提升机司机做开车、停车、对罐等操作的信号。
3.6事故信号 faultsignal
提升系统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或事故时,要求提升机司机停车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的信号。
17备用信号 sparesignal
供特殊情况下(如信号系统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正常程序工作时)使用的信号。
国家技术监份局1996一09一25批准 1997一03一01实施
GB 16541一1996
4 技术要求
4.1信号技术要求
4.1.1罐笼提升系统的井底、井下各中段(水平)、井口和提升机房等相互之间,均应有声光信号或数显
信号相联通,并装设直通电话或传话筒。
4.1.2 信号系统应设有下列信号:工作执行信号;中段(水平)指示信号;提升类别信号.检修信号;事故
信号。
工作执行信号应为声光信号或数显信号,事故信号应为声光信号,一般指示信号可采用灯光信号或
数显信号。
4.1.3 采用声响信号区别提升类别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应具备清晰可听性,可分辨性和含义明确性,
— 声级、颇率特性、声级瞬时分布、频率瞬时分布和收听检验等可参照GB1251.1的有关规定确
定;
— 停车一声;
— 上行:提人时,二声;提物时,一长声,一短声;
— 一下行:提人时,二短声,一长声;提物时,二长声,一短声;
— 声响持续时间,按表1所示的声级瞬时图确定;
— 不得采用三“脉冲”信号,,;
一一检修、事故处理和备用信号由矿山企业自定,并经主管矿长审批;
— 同一并简中有两套提升装置时,各自的声响信号应具有明显不同的特征。
1)“三脉冲”信号是人员紧急撤离信号,不能用作一般联系信号,使用“三脉冲”信号的条件应符合GB12800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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