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岭南大学学院学生考试诚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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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岭南(大学)学院学生考试诚信承诺书
我将认真阅读并牢记下述考试规则:
一、学生应当按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因病须附上学校指定医院证明),提前向学院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教学的领导批准后可以缓考。未经批准而缺考的,作旷考论,成绩以“旷考0分”记。
二、学生参加考试,只允许携带考试所需的文具进入考场(如:笔、橡皮、尺),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草稿纸等纸张材料,禁止使用通信工具和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MP3/4、电子记事本等)
三、学生应在开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不得迟到或中途离场。开考后,迟到者应得到监考教师的允许方可参加考试;在正式考试后,迟到30分钟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考试,按旷考0分论处。
四、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或校园卡按座位就坐,考生入座后将证件放在课桌左上方,以备查对。非应试学生不得进入考场。
五、考试中不得交谈,左顾右盼,互借文具(包括计算尺、计算器)。试题字迹不清,可举手询问监考教师,但不得要求解释题意。
六、考试中途不得离开考场(提前交卷者除外),中途离开考场,视作交卷处理。在考场患急病不能坚持考试者,须征得监考教师同意后,赴校医院急诊就医。
七、答卷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蓝、黑色),不得用铅笔。答卷前应在试卷上写好本人班级、学号、姓名、学生类别等。
八、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学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停留、喧哗,影响他人考试。当监考教师宣布考试结束时,学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考卷反扣在桌面上,当监考教师将考卷收完,清点份数无误后,学生方能离开座位。
九、考试结束后,所有考试资料(问卷、答题纸、草稿纸等)需全部交监考老师。
十、严禁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凡考试违纪者,将严格按中山大学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述考场规则,并保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自觉维护考试秩序,做一名诚实守信的大学生。如有违反,我将自愿接受学校的有关处理。
考试科目:
考试地点: 考试时间:
学号: 专业: 年级: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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