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激励约束管理办法V10.doc

发布:2017-10-18约1.05万字共36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XX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激励约束管理办法 修 改 记 录 页数 版本 修改日期 修改说明 修改人 审核人 备注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分类管理 3 第三章 A类企业年薪制 4 第四章 B类企业年薪制 6 第五章 C类企业年薪制 8 第六章 年薪发放与风险控制 9 第七章 年薪制考核 10 第八章 罚则 14 第九章 附则 15 附录一:控股企业分类表 16 附录二:经营目标责任书 17 附录三:下属控股企业通用类业绩考核指标定义表 18 附录四:电力类公司关键绩效指标(KPI)定义表 20 附录五:建设期间公司关键绩效指标(KPI)定义表 22 附录六:酒店类公司关键绩效指标(KPI)定义表 23 附录七:亏损类公司关键绩效指标(KPI)定义表 24 附录八:创投类公司关键绩效指标(KPI)定义表 25 附录九:金融类公司关键绩效指标(KPI)定义表 26 附录十:房地产类公司关键绩效指标(KPI)定义表 27 附录十一:公司业绩考核表 28 附录十二:高层管理人员个人绩效考核表 29 附录十三:高层管理人员个人考核汇总表 31 第一章 总则 目的 为提高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经济效益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规范母子公司管理,激励控股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旨在为集团下属控股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激励和考核提供统一的指导原则,各控股企业的实施方案最终由各企业董事会制定。 原则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薪酬水平与岗位责任、贡献大小相匹配、合理拉开差距。 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原则。薪酬的发放和考核相结合。 竞争性原则。根据外部人才市场相关职位的薪酬水平和企业的支付能力,合理确定薪酬水平,提高薪酬的市场竞争力,保留和吸引所需要的人才。 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薪酬制度的政策规定。 适用范围 本办法的适用范围为集团所属的全资及控股企业。对于参股企业,可以通过集团派出董事在董事会提出相关议案,经参股企业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适用对象 本办法的适用对象为集团控股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高层管理人员指总经理、党委书记及其他经营班子成员)。通过市场公开招聘的的职业经理人,经所在公司董事会批准,可以采用协议的方式确定其薪酬,应注意使职业经理人的收益与责任风险相匹配,规避企业经营风险,降低企业成本支出。 组织实施 本办法仅为集团对下属控股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激励考核的指导性方案,各下属控股企业董事会可以依据本办法,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拟定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激励考核方案,并根据相应管理流程进行报批。高层管理人员的激励考核方案最终必须依据所在企业之章程,在相应董事会上通过方正式生效。 第二章 分类管理 分类管理 根据各企业的具体情况,控股企业分为A、B、C三类: A类企业属资源性基础行业,政策影响大,实行基本年薪+效益年薪的年薪制模式(详见第三章)。 B类企业市场化程度较高,近于完全竞争,实行基本年薪+效益年薪+超额激励的年薪制模式(详见第四章)。 C类企业因亏损或资产规模过小或目前处于建设期,建议目前采用协议年薪制;待条件成熟(规模发展到一定程度或扭亏为盈或转入运营期)后参照本办法拟定年薪制方案(详见第五章)。 具体企业分类详见附录一:控股企业分类表。 第三章 A类企业年薪制 年薪构成 A类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适用A年薪制模式,年薪收入包括基本年薪和效益年薪。 总经理基本年薪 基本年薪反映对经营者的基本劳动价值的回报,不与考核挂钩,按月支取。 计算公式如下: 总经理基本年薪=3×上年度企业员工平均工资×基薪调节系数 上年度企业员工平均工资反应了企业、行业、地域工资水平,以经过专业机构审计后上报公司的数据为准。基本年薪每年核定一次。 基薪调节系数是对上述计算结果的一个调节,防止偏离太高,由集团总经理办公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介于0.7-1.2之间。 总经理效益年薪 效益年薪根据公司全年的经营业绩和个人履行职责的考核情况核定,按年度结算,年度末结算后根据本办法规定一次性或分月发放。 计算公式如下: 效益年薪=基本年薪×个人综合考核系数     =基本年薪×(个人综合考核得分/100) 个人综合考核分为各单项考核指标考核分乘以权重后的加和,详见第七章。为强化经营责任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