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投资同业理财产品管理办法.docx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银行投资同业理财产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行投资同业理财产品的操作和内部管理,规避和防范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投资理财产品是指我行与同业机构签订理财合同,将资金委托给同业机构,由其按照事先约定的期限、利率进行资金运用的业务。
第三条 投资同业理财产品必须遵循安全、稳健、合规的原则,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收益为目标,强化风险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行相关规章制度。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总行业务部门职责
(一)负责提出理财产品的投资需求,提供相关产品说明书与投资分析报告;
(二)负责理财产品投资业务的各项管理以及档案整理。
第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