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2008-2009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合同法.doc

发布:2017-05-18约2.97千字共7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试卷代号:7942 座位号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2008—2009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合同法 试题 2009年1月 题 号 一 二 三 四 五 总 分 分 数 得 分 评卷人 一、单选题:在下列各题的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正确的。(每题2分,共10分) 1.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定金和违约金的情况时,( )。 A.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或者违约金 B.可以定金和违约金一起适用 C.只能适用违约金 D.视情况确定适用定金或违约金 2.合同的变更( )。 A.原则上仅向过去发生效力 B.不存在溯及力的问题 C.已经履行的债务因合同的变更而失去了法律根据 D.未变更的权利义务不再继续有效 3.我国《合同法》调整的是( )的合同。 A.婚姻性质B.监护性质C.行政性质D.财产性质A.协议一般是由双方当事人达成的B.协议可以由多个当事人达成C.协议是当事人做出设立其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意思表示D.协议是当事人做出变更或者终止其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意思表示E.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了一致A.铁路客运合同B.铁路货运合同C.保险合同D.电视机保修合同E.家庭装修合同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2008—2009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 合同法 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 2009年1月 一、单选题:在下列各题的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正确的。(每题2分,共10分) 1.A 2.B 3.D 4.A 5.C 二、多选题:在下列各题备选答案中选择2至5个正确的。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 (每题3分,共15分) 1.A B C D E 2.A B C D 3.A B C D E 4.A B C 5.A B C D E 三、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20分) 1.诚实信用原则,其含义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中应诚实可信,以善意的方式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同时,诚信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平衡。 2.效力未定的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由第三人作出承认或者拒绝的意思表示才能确定自身效力的合同。 3.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有先为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因他方财产显著减少或资力明显减弱,有难为对待给付的情形时,在他方未为对待给付或提供担保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 4.撤销权,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实施无偿处分财产或以非正常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妨害其债权实现时,依法享有的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上述行为的权利。 5.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四、问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 1.区分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哪些意义? 答: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区分有如下意义: (1)义务内容不同。在无偿合同中,利益的出让人原则上只需承担较低的注意义务;而在有偿合同,当事人所承担的注意义务显然大于无偿合同。(2)主体要求不同。在有偿合同,当事人双方均必须是安全行为能力人;而在无偿合同,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纯受利益的一方当事人。(3)对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来讲,如果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严重减少债务人的财产,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该转让行为。但对于有偿合同而且不是明显的低价处分合同,债权人的撤销权只有在第三人有恶意时方能行使。在善意取得制度中,往往也要求善意第三人系通过有偿合同取得该动产,否则不能成立善意取得。 2.要约与要约邀请有哪些区别?   答: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一般是依如下几个标准来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的: (1)按照法律的规定作出区分。我国《合同法》第15条规定: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广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2)根据当事人是否愿意在法律上受到约束来作出区分。 由于要约是目的在于订立合同的一种意思表示,因此,要约中应包含明确的订约意图。而要约邀请人只是希望对方向自己提出订约的意思表示,所以,在要约邀请中不能有任何直接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3)根据订约提议的内容是否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来予以确定。(4)根据交易的习惯亦即当事人历来的在交易中的作法来进行区分。例如询问商品的价格,根据交易习惯,一般认为是要约邀请而不是要约。再如当事人之间因多次从事某种物品的买卖,始终未改变其买卖货物的品种价格,那么根据双方的交易习惯,一方仅向对方提出买卖的数量,也可以成为要约。 (5)其他因素。在区分要约和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