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用水工程运行管理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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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03/TXXXX—XXXX
农村饮用水工程运行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饮用水工程运行管理的基本规定、管理单位、日常运行、维护和应急管理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设计日供水规模小于200m3的农村饮用水工程运行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26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17219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SL310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
DB33/T2264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规程
3基本规定
3.1农村饮用水工程应满足SL310的要求,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3.2农村饮用水工程应具有加药、混合、絮凝、沉淀或澄清、过滤和消毒等完整的地表水净水工艺,净水装置可采用整体式或分体式。
3.3农村饮用水工程的加药、排泥、反冲洗、流量、水位和水压等应采用自动监测控制。
3.4农村饮用水工程应考虑配套的减振、降噪和除臭等措施,以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并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3.5农村饮用水工程所有涉水材料、设施设备应进行防腐和耐老化处理,并应符合GB/T17219的规定。
3.6农村饮用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完善水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合理的农村水价机制,定期进行财务公开。
3.7农村饮用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合理设置岗位,配备运行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职责。
3.8农村饮用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取得取水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运行管理人员应持健康证上岗。
3.9农村饮用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预警系统。
3.10管理单位应根据工程运行实际情况,总结管理经验,更新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4管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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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饮用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运行管理制度应包括卫生防护、水质检验、水费收缴、岗位责任、运行操作、维护保养、应急处置等内容。
4.2管理单位应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规范管理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4.3管理单位应安排专门人员或委托有关单位、个人,至少每周或者台风、大雨后,对饮用水工程设施设备巡查一次,判断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转、卫生防护与安全防范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在汛期、重大节假日、重大灾害等重点时间节点,应增加巡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逐级上报。
4.4管理单位应注重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水源地巡查记录、供水量记录、水质日常检测记录、设备检修记录、生产运行记录和运行日志等,记录应保存三年并安排专人管理。
4.5管理单位应安排专门人员或委托有关单位、个人对农村饮用水工程净水、消毒、闸阀等设施开展检修保养,发现问题应及时维修解决。
4.6管理单位应安排专门人员或委托有关单位清理水源工程引水口、蓄水池、阀门井等管道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确保供水设施安全运行。
4.7管理单位应负责供水设施的改装、迁移及拆除,保障饮用水工程正常运行
4.8管理单位应保证农村居民生活用水的供应,非紧急情况不应擅自停止供水。
4.9管理单位应注重对饮用水水源的保护,设立水源地保护公示牌,安排专人巡查。
5日常运行
5.1一般要求
5.1.1农村饮用水工程在运行上应有灵活性和可调节性,可适应水质和水量的一定变化。
5.1.2农村饮用水工程应实现自动化控制,并在必要的水质控制点采用仪表进行水质监测。
5.1.3农村饮用水工程宜采用现场无人值守、设备运行全自动化的智能运行管理模式。
5.1.4管理单位相关运行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熟悉农村饮用水工程处理工艺和设施、设备的运行要求与技术指标。
5.1.5农村饮用水工程各项装置设备不应超负荷运行。
5.1.6农村饮用水工程的各项运行设备应进行日常冲洗和消毒,保障农村饮用水清洁和工程运行安全。
5.1.7农村饮用水工程日常运行数据应记录保存,以便及时发现并处理工程运行时出现的问题。
5.1.8农村饮用水工程的运行不应破坏水源地,宜制订保护公约,明确保护范围,设立警示标志。
5.2运行操作
5.2.1滤料更换或补充应满足设计要求。
5.2.2进水浊度最高不应超过500NTU。
5.2.3根据水源变化,应定期对装置设备进行冲洗和反冲洗,保障供水的清洁度。
5.2.4管理单位应安排人员观察农村饮用水工程稳定运行情况,具体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a)农村饮用水工程运行时,每天不应少于一次检查装置是否处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