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YY 0463-2003牙科磷酸盐铸造包埋材料.pdf

发布:2017-07-28约1.5万字共12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YY 0463- 2003 前 言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9694:1996《牙科磷酸盐铸造包埋材料》。 本标准与ISO9694:1996的主要区别如下: — 删除..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一章,章号做相应改动。并在本标准中以“蒸馏水或去离子水”替代 ISO3696:1987((分析实验室用水一规范和试验方法》对水的规定。 — 本标准对第6章进行了修改,改为 “6 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增加了 “6.5 检验规则逐批检 验的项目、周期检验的项 目和周期由生产厂根据质量管理体系规定。” — 本标准对进行了修改。原标准中“试样长(50士0.2)mm”保留,增加 “或试样长度应 符合所用线热膨胀仪测量精度范围”。 — +9 标志”中增加了“9.4 中文标识 中文标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口腔材料和器械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大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红、孙志辉、刘文一。 YY 0463-2003 牙科磷酸盐铸造包埋材料 范围 本标准根据用途将牙科磷酸盐铸造包埋材料分为两型。本标准规定了包埋材料主要的物理性能要 求及试验方法。本标准也对附于包装上的说明进行了规定。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牙科磷酸盐铸造包埋材料 dental phosphate-bonded casting investments 专为铸造牙科合金用的耐火填料与结合剂组成的粉状混合物。 注:耐火填料通常由耐火氧化物如二氧化硅组成。结合剂主要由酸性磷酸盐如磷酸二氢铁及碱性氧化物如氧化镁 组成。当粉与合适的液体调和后,形成糊状,硬固成适合铸造牙科合金的包埋铸型 合适的液体为水(蒸馏水 或去离子水)、专用液或专用液与水的混合物。 2.2 专用液 special liquid 由生产厂或供应商提供的用于调和包埋材料粉剂的液体 注:专用液常为水及胶体二氧化硅颗粒形成的悬浮液。 3 分类 根据其用于合金凝固点高于1 080℃的用途,将磷酸盐包埋材料分为两型: 工型:用于包埋嵌体、冠及其他固定修复体 n型:用于包埋局部义齿及其他铸造活动修复体。 注:若生产厂推荐,这些包埋材料也可应用于低熔点合金 4 要求 4. 1 外观 肉眼观察,粉末均匀、无异物及结块。若需专用液(见2.2),则液应无异常沉淀。若生产厂提供铸 圈衬层,或生产厂推荐使用模具衬层〔见7d)],则衬层不应含石棉纤维。 4.2流动性 按6. 1测试,工型包埋材料固化后,基底直径至少90 mm,n型至少70 mm. 4.3初凝时间 按6.2测试初凝时间,应与生产厂提供的初凝时间相差不大于30 。若生产厂提供的为初凝时间 范围,则所测试的初凝时间与该时间范围的中间值相差不大于30%0 4.4 抗压强度 按6. 3测试,I型包埋材料抗压强度不低于2.5 MPa, II型不低于3 MPa, 4.5 线热膨胀 按6.4测试,材料在950℃的线热膨胀值,应与生产厂提供的数值相差不大于15%。若生产厂提供 的为线热膨胀范围,则测定值应与该范围的中间值相差不大于15%. I 标准分享网 免费下载 YY 0463- 2003 5 取样 、环境及调和 5.1 取样 用于测试的材料不应超过有效期[见9.1g)」 取同一批号足量零售包装材料至少5kg。应弃除包 装不封闭的材料。若粉剂为大包装,则应充分混合并保存在防潮容器内。若生产厂推荐使用专用液 见〔 76)],则生产厂应提供专用液 5.2 环境 6.1,6.2的测试应于((23士”℃,相对湿度((5。士10)%的环境下进行。包埋材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