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暂行办.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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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暂行办法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车辆使用与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行车安全,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车辆财产、使用、保险、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均由小车队统一负责。
第三条 小车队根据各部门的用车需求,合理调派车辆。
第二章 用车范围
第四条 公司领导办公用车。
第五条 公司机关各职能部室办公用车。
第六条 公司机关其他特殊办公用车。
第七条 公司职工到外地出差,原则上不派车。
第三章 用车程序
第八条 晋城市范围内的办公用车,由小车队统一安排。
第九条 因公到外地用车,须经董事长审批后小车队方可安排用车。
第十条 各部室办公用车,一律实行派车单制,要准确写明出车时间、目的地、出车事由以及出车人数等事项,经部室分管领导审批后报小车队根据用车情况统一安排。
第十一条 其他特殊办公用车,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小车队统一安排。
第十二条 除以上情况外,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
第四章 车辆使用
第十三条 为确保公司应付突发事件,针对每次调度值班设置专用值班车,并由小车队根据车辆情况轮流安排。
第十四条 不同部室人员到同一地点工作时,由小车队根据用车人的工作时间和车辆的紧张程度统筹安排用车。
第十五条 各部室用车人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和返回。因特殊情况需延长时间或改变行车路线时,用车人必须事先征得小车队调度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十六条 驾驶员对出车时间、地点与派车单明显不符时,必须提请用车人向小车队调度说明,得到确切回复后方可出车。
第十七条 调度值班车一般不得动用,若遇到某些事情紧急等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必须征得值班领导同意后,方可安排值班车出行。
第十八条 车辆派出后,如遇特殊情况小车队需重新调整已派出车辆时,用车人应积极配合,驾驶员必须服从安排。
第五章 驾驶员的管理
第十九条 办公车辆驾驶员由小车队负责管理。
第二十条 小车队必须建立车辆和驾驶员行车档案,档案内容包括行车里程、行车目的地、用油(含燃油和机械油)、保险、事故处理情况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 驾驶员须认真如实记录行车日记。
第二十二条 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如下规定:
1、认真学习安全知识,爱岗敬业,以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履行职责;
2、按时出勤,服从调度,不得无故拒绝出车,不得私自出车,不得擅自将所驾车辆交给非驾驶员驾驶。
3、未出车时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保证随时出车;
4、与用车人积极配合,热情服务,不得向用车人提出不合理要求;
5、爱护车辆,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和车辆机械状况的日常诊断,确保车况良好和安全运行,随时保持车容整洁;
6、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工作时间严禁饮酒,酒后严禁开车;
7、在保证出车的前提下自觉合理调整好休息时间,避免疲劳开车,确保行车安全;
8、车辆停放时必须锁好门窗,妥善保管有关证件。
9、未出车时,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车库,不得擅自将车辆开往其他地方停放。
第二十三条 驾驶员因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不服从出车调派,小车队队长核查并经批评教育后仍拒不出车的,收回其所驾车辆。
车辆费用管理
二十四条 车辆费用管理
一、车辆修理:
(1)、 驾驶员必须加强车辆的日常维护,必须到指定的地点保养和维修,由小车队统一结算,否则费用自付。
(2)、大修车辆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各种管理程序,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油料管理:
(1)、 所有车辆必须到指定地点加油,油料消耗要严格控制在规定的油耗标准之内,凡是油耗超标驾驶员必须说明原因,由小车队审核,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否则费用自付。
(2)、 车辆长途用油驾驶员可以根据情况适当购买油料,返回后经小车队队长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后可以报销。
(3)、 驾驶员出车返回公司后,应及时登记车辆返回时间,同时记录车辆往返的里程,以便月底核算油料的使用量。
三 、车辆耗油标准:
丰田越野:30公升/百公里 桑塔纳:15公升/百公里
奥 迪: 23公升/百公里 普 桑: 15公升/百公里
索兰托越野:23公升/百公里 三 菱: 30公升/百公里
别克商务:18公升/百公里 丰田佳美: 18公升/百公里
汇众商务:16公升/百公里 广本:16公升/百公里
皮卡:16公升/百公里
四、其它
1、 驾驶员因违反交通法规被执法部门处罚的各种罚款,一律由驾驶员自己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2、 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并造成经济损失的,按下列情况分别给予处理:
(1)、私自开车外出、酒后开车、擅自将所驾车辆交给非驾驶员驾驶造成交通事故或车辆丢失的,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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