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处罚条例20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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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神达南岔煤业安全违章处罚条例
一、安全管理
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者。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2.工作期间睡岗、脱岗、空岗的, 现场跟班安全管理人员脱岗者。对责任人罚款100-200元。
4..井下打架斗殴的。对责任人罚款200--500元。
5..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发现“三违”及其它安全隐患不及时制止处理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6..矿长、安全副矿长、施工项目部没有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活动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7..分管矿长和队长在开工前未组织有关人员学程习作业规或安全措施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8..谩骂殴打威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损坏私人财产者。对责任人罚款200--500元。
9规程规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定有一项未制定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10.安全责任制有一项未制定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11.操作规程有一项未制定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12.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未制定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13.安全隐患排查不能实现闭合管理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14.班前会记录不清,不齐全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15.三项岗位人员未培训上岗,未持证上岗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16.当班各个安全岗位人员安排不足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17.执行带班下井不严格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18.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未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19.从业人员没有安全培训上岗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20.在持证,培训,上岗方面作假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21.新招入煤矿下井工作及调换工种、调换矿井的生产人员,未组织安全技术培训而被分配下井的有关责任人。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22、上班在工作地点看书和读报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23.矿、项目部每月未召开安全办公会,每10天组织未安全大检查的;每季未对矿井灾害处理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主要责任者。【查看记录,安排】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24..安监部门或业务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后,接受通知人不采取措施,不按期整改继续生产的;同一地点同一隐患重复出现的责任人。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25.因工作失误造成顶板冒落、断绳跑车、瓦斯超限作业等严重威胁人员生命安全的未遂事故的责任人。对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
26酒后、穿化纤衣服、不戴安全帽入井者,未携带矿灯、自救器入井者。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27.井口未派检身员或井口检身员失职不检者。检身记录不齐全完整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28.要害工作场所,带小孩上班、干私活或擅自离岗者;其他无关人员进入要害工作场所闲谈、玩耍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29.发生未遂事故,未及时向公司有关领导部门汇报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30.未对上级安全工作指令、文件、会议精神按照指定时间和范围进行传达贯彻,并提出落实意见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3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井未按要求填写“下井汇报卡”、“领导下井带班交接班台帐”、“领导下井带班安全检查记录本”等记录的。或者作假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32.无作业规程和技安措施,无批准的作业计划而安排作业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33.交班人、接班人不在班计划上签字的;交班汇报不实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34. 无值班队干组织召开班前会的值班队干部。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35 队召开班前会时,其记录本上无当班安全工作具体注意事项,对值班队干进行罚款100元。
36.工人违章作业,除对违章者处罚款外,另对现场跟班队干、班长、管理人员各按工人处罚结果的20%-50%进行罚款。
37. 凡是发生轻伤一人次(自主保安意识差而受伤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者处200-1000元。
38.公司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通报,不向队、队不向员工传达贯彻的,或者传达贯彻后无记录备查,员工未签字的责任人处罚款100元。。
39.对经审批后的作业规程和技安措施不向工人贯彻学习,或学习后不严格组织考试,虚报成绩的,对队长、技术员各处罚款100元。
40. 工作面遇断层等地质构造发生变化时,工程技术人员不到现场调查和未制定专项技安措施。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41.对地面高空作业不戴安全帽,不系保险绳者,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42..井上下挂牌、标志不齐不全或填写不及时和不规范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43.文明生产不合格的单位:①井巷积水或淤泥长达5米,深达0.1米;②井巷内有杂物、浮矸、浮碴;③材料、设备乱堆乱放;(其中任意一项未达到文明生产,视为不合格)对责任单位处罚款300-500元。
44.各项管理制度、软件资料不齐,缺一项或不完善对责任人处罚款200元/处。
45.各项报表、运行记录未按要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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