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02467.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宁波市年底前推出4938套经济适用房 三类人可申购
????昨天上午,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在年底前推出4938套经济适用房。市建委副主任诸国平还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
????根据《宁波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办法》,具有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非农业常住户口且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对象方可申购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已婚家庭、年龄在35周岁以上(含)的单身居民:取得或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非农业常住户口满3年;上年度人均年收入(或年收入)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以下;在海曙、江东、江北、鄞州、镇海、北仑六区范围内无房或所拥有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8平方米。其中,自有住房是指产权人为申请人、配偶以及未年满16周岁子女的房改购房、祖传私房、商品房(含非住宅用房和签订合同并登记备案的期房)、解困房、集资建房、拆迁安置房、批地建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承租公有住房是指承租人为申请人、配偶以及未年满16周岁的子女承租的公有住房。
????二、本人或配偶未享受地方住房实物分配或未购买部队经济适用住房的军队转业、复退军人。该类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上一条件中除户籍年限要求外的其他条件。
????三、1999年6月1日至2004年7月15日在海曙、江东、江北三区城市拆迁中选择货币安置且尚未购房的拆迁户。
????根据相关统计,去年我市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5304元,这也就意味着,申购家庭前12个月的人均收入应低于15182.4元。“同时,经评估,1~2人户、3~4人户、5人以上户家庭财产总额超过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20倍、25倍的,视作不符合申购条件。”诸国平说。
????最低均价每平方米3913元
????这三类人可以申请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一共有4938套,分为市级和区级两种房源。“市级房源位于江北洪塘,其中汇嘉新园(北区、南区)为期房,共有房源2254套,销售均价为每平方米4300元;北城春色、欣欣家园、逸嘉新园(北区、南区)为现房,共有房源296套,销售均价同样是每平方米4300元。”诸国平介绍。
????区级房源中,海曙区为位于徐家漕的水岸花园,为期房,共有房源957套,销售均价每平方米4716元;江东区为位于陆家的和泰雅苑,为期房,共有房源708套,销售均价每平方米5888元;江北区为位于应家的应嘉丽园,为期房,共有房源723套,销售均价每平方米3913元。
????“根据测算,这些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是目前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的36%~49%。”诸国平强调,“不过,这里公布的价格仅是销售均价,具体的楼层、朝向差价将另行公布。”
????同时,根据有关销售办法,市级房源根据三区核准的申购户数按比例分配到各区,市级分配房源加上各区自建房源,共同构成各区可销售房源。各区申请家庭只能申购本区房源。
????“按照原来规定,单身居民限购小套型住房。但由于本次推出的经济适用房面积以60~70平方米为主,所以准购家庭及单身居民申购及选房时将不受套型面积的限制。”诸国平说。
????以评分制确定准购家庭
????和去年一样,本次经济适用房申购仍将采用评分制。“也就是说,以区为单位,对申请家庭按住房面积、落户年限、家庭结构、婚龄等因素进行评分,比照房源数量,分值高的优先入围。”诸国平介绍说,给他们打分的是各区住房保障、建设(房管)、民政等部门和申请人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
????根据销售管理办法,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评分:无房户,计20分;6平方米以下,计18分;6平方米以上、8平方米以下,计16分;8平方米以上、10平方米以下,计14分;10平方米以上、12平方米以下,计8分;12平方米以上、14平方米以下,计6分;14平方米以上、16平方米以下,计4分;16平方米以上、17平方米以下,计2分;17平方米以上、18平方米以下,计1分。按户口在海曙、江东、江北区年限评分:按参与申请的家庭成员中最长户口年限者计分。其中,户口在老三区时间10年以下部分(含10年)每年按0.8分累加,超过10年的超出部分每年按1分累加,不满1年的按1年计,每户最高分为30分。按家庭人员结构评分:以申请人为基础,每增加一代加10分。即祖孙或父母子女两代人共同居住的家庭加10分,3代人共同居住的家庭加20分,4代人共同居住的家庭加30分,以此类推。按结婚时间评分:婚龄以申请人现存婚姻婚龄计分,每户每年按0.5分累加,不满1年按1年计。每户最高分为10分。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家庭每户加10分,而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的则不能重复加分: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一至六级残疾军人或其配偶;市级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