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频道考勤及病事假制度.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新闻频道考勤及病事假申请制度
1.目的
依据国家劳动合同法及台相关政策文件,规范考勤管理,保证频道正常的运营管理秩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频道全体员工。
3.考勤方式及统计流程
3.1 采取使用部门内部考勤登记制度与频道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3.2考勤每月进行汇总,频道综合部负责统计,并将统计信息于每月1号反馈至各部门。
3.3各栏目部门设专人(兼)负责考勤事宜,结合部门内部考勤情况,按要求填写《新闻频道员工考勤登记表》,由本部门审核,部门负责人签字,每月5号前报频道综合部。
3.4考勤结果报频道领导审阅后,按相关管理规定与个人绩效奖金挂钩。
4.考勤时间
除特殊部门和特殊情况外,一律按照台规定时间进行考勤登记考核
5.一般要求
5.1 频道员工每天上班须在规定考勤时间之前进行考勤登记。
5.2 各节目部门须按规定在每月5号前上报考勤情况及说明。对逾期不交《考勤登记表》影响整体考勤管理工作进度的栏目科组进行登记,并在年度进行统计,通报批评。对于考勤落实较差的节目部门,经年度评比,罚处相关科组绩效奖金。对落实考勤制度严格,员工无无故旷工,上下班制度落实较好的科组进行相应奖励。
5.2 频道员工应严格遵守频道的考勤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
5.3 因外出办事不能到频道考勤的人员,应提前向其制片人说明。制片人、部门主任和考勤员有权对无故不到频道的员工进行询问,并如实记录考勤。
5.4 未经栏目制片人或者频道总监同意,员工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视为旷工。
5.5 对因恶劣天气、班车延误等非人为原因造成的迟到,按正常出勤记。
5.6 参加会议等公务活动列入考勤,参加会议人员按通知要求报送名单,并按上报人数到会。
6.迟到、早退、旷工的处理
6.1未按上班时间到岗者,30分钟以内按迟到处理;迟到30分钟以上者,以旷工半天论处。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30分钟以内按早退处理;早退30分钟以上者,以旷工半天论处。
6.2无因公事由迟到、早退一次扣款50元,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满三次算旷工一天,以此类推。
6.3未通过任何形式(口头、书面)向栏目制片人和台人力资源部申请请假,不来上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若口头请假,事后须补假条,若无假条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2天日工资,旷工半天扣一天日工资,旷工超过5小时按全天计算。
6.4员工到岗后,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未经频道领导允许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视为旷工,在此擅离岗位期间产生任何后果与频道无关,由员工自行承担。
6.4旷工每月超过1天,停发当月绩效奖金;旷工每月超过3天,由栏目进行待岗处理,待岗培训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参加待岗培训者是否恢复原工作岗位视本人表现,由所在栏目提交申请,经频道领导研究决定。连续旷工5天或全年旷工累计超过15天,视为严重违反频道规章制度,频道可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7.请休假
7.1请假流程
7.1.1 员工请假必须事前填写《员工请休假申请单》,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可休假。休假前须将相关领导签字批准的《员工请休假申请单》报台人力资源部备案。
7.1.2 如遇特殊情况来不及请假者,应及时打电话通知所属栏目制片人,并说明原因于事后立即补办手续,未申报而擅自休假或者事后未补办手续者视为旷工。
7.1.3 中层以上领导休假须经台领导审批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休假。
7.1.4 凡请假员工,假期未满上班或超假必须到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未办理销假手续者假期内上班不计工资,超假但未办理续假手续者以旷工论。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因公出差须填写《出差申报单》,经,由部门,作为考勤的依据。如因特急事而无法预先填单者,可事先电话知会部门,待出差返回后及时补《出差申报单》。需到国外出差的,出差人员须提前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一式两份,并附申请报告(说明内容、目的、地点、时间、费用预算等)由频道批准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