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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保险公司组织形式的多元化
作者:张君
一、保险公司组织形式多元化的内容及特点
在世界范围内各国多元化保险公司组织形式的内容各具特点,但
通常包括以下三种类型:就经营主体而言,有国有保险公司,也有私
营保险公司;就经营目的而言,有营利性保险公司如个人保险组织,
保险股份公司,也有非营利性保险公司如相互保险社,交互保险社,
相互保险公司,保险合作社;此外还有随着近代保险业的发展派生的
特殊保险公司组织形式如自己保险,专属公司。上述三类保险公司共
同存在,共同发展,互相转化,不断创新,从而形成了保险公司组织
的多元化。
(一)国有保险公司。它是由政府或公共团体所有并经营。根据
其经营目的,可分为两类:一是以增加财政收入为营利目的的,即商
业性国有保险公司。这是我国保险公司重要的组织形式之一,在我国
保险市场上占主导地位。它可以是非垄断性的,与私营保险公司自由
竞争,平等地成为市场主体的一部分;也可以是垄断性的具有经营独
占权,从事一些特别险种的经营,如美国国有保险公司经营的银行存
款保险。我国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就经历了从垄断性到非垄断性的转
变。二是为实施宏观政策而无营利动机的,即强制性国有保险公司。
通常各国实施的社会保险或政策保险大都采取这种形式。当前国有保
险公司在组织形式上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主要是国有保险公司并非
都由政府出资设立,也并不必须由政府设机构经营。有的政府制定法
律,规定某些公共团体为保险经营主体;有的政府成为私营保险公司
的大股东;有的政府与私营保险公司签订合同,授权其在一定的地区
经营某种业务;有的政府对巨灾风险组织多家私营保险公司组成团体
经营;有的政府给予保险公司补助金或接受再保险等。这些形式只要
不改变其国家所有的性质都可以成为国有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
(二)个人保险组织。其典型代表是英国伦敦的劳合社。劳合社
是个人保险商的集合组织,它虽具公司形式但实际上是保险组合,负
责提供交易场所,制定交易程序,与经营相比更偏重管理,类似证券
交易所。个人保险组织的主要特点是负独立责任与无限责任。近年来
劳合社亏损严重,据统计仅 1987-1992 年劳合社就亏损 126 亿美元,
与此同时由于负无限责任,破产及诉讼案件也不断发生,因此从保险
业的发展看其前途并不乐观,即使有的国家采取个人保险组织的形式
也在业务承揽及承保责任方面作了很多改革,使之成为一种新的混合
形式,以作为多元化保险公司组织形式的补充。
(三)保险股份公司。它最早出现于荷兰,而后由于其组织较为
严密健全,适合保险经营而逐渐为各国保险业普遍采用。其主要特点
是:(1)资本容易筹集,实行资本与经营分离的制度;(2 )经营效
率较高,追求利润最大化;(3 )组织规模较大,方便吸引优秀人才;
(4 )采取确定保费制,承保时保费成本确定不必事后补交。保险股
份公司是我国保险公司主要的组织形式,我国新成立的中资保险公司
基本上采取这种组织形式。近年来由于世界股票市场不断壮大,使股
份公司资本易于筹集的优势更加明显。因此我国保险公司组织的多元
化应充分考虑这一组织形式。
(四)相互保险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是非营利性的保险公司
组织形式,它包括:
相互保险社。它是原始的相互组织形式,其保单持有人即为社员,
社员不分保额大小均有相等的投票选举权。通常设一专职或兼职受领
薪金的负责人处理业务并管理社内事务。其保费的收取采取赋课方式
即出险后由社员分担缴纳。目前相互保险社在欧美仍普遍存在。
交互保险社。这是美国创立的一种介于相互保险组织与个人保险
组织之间的混合体。它由被保险人即社员互相约定交换保险并约定其
保险责任限额,在限额内可将保险责任比例分摊于各社员之间,同时
接受各社员的保险责任。其业务委托代理人经营并由其代表全体社员
处理社内一切事务,各社员支付其酬劳及费用并对其进行监督。其保
费的收取采取赋课制。此种保险组织形式多适用于火灾保险与汽车保
险的经营。
相互保险公司。这是保险业特有的组织形式,其经营方式是社员
缴纳相当资金形成基金,用以支付创立费用、业务费用及担保资金,
它是公司的负债,当公司填补承保业务损失后开始支付债务利息,同
时在全部创立费用、业务费用摊销并扣除准备金之后偿还基金。近年
来在大规模的相互保险公司中,被保险人对公司的自理已不复存在,
在经营方面与股份公司已无甚差别。其保费的收取采取确定保费制。
此种相互保险公司多适用于寿险的经营。由于股份公司的经营目标往
往以股东利益为优先而忽视被保险人的利益,尤其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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