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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docx

发布:2021-07-12约1.68千字共3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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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天拓力行专家团队提醒注意:以下书面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上报材料不退还。} 一、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一)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企业。 (二)注册在亦庄园区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可申请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纳入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统计范围。 1、主要产品或主营业务活动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并达到下列标准之一: (1)科技活动人员(企业内部直接参加科技项目人员以及项目的管理人员和直接服务人员)占期末从业人员的比例不低于10%。 (2)科技活动相关经费支出(包括企业内部用于开展科技活动的直接支出,用于科技活动的管理费、服务费和外协加工费等支出,与外单位合作或者委托外单位进行科技活动而转拨给对方的经费支出,来自政府部门的科技活动资金,以及当年形成用于科技活动的固定资产、购买专利等无形资产的支出)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 (3)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包括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防专利、技术秘密等。 (4)企业的技术收入与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的总和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40%以上。 2、文化创意企业和高技术服务业企业。 (1)文化创意企业可分为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类、广播电视电影类、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类、广告会展类、艺术品拍卖类、设计服务类、旅游休闲娱乐类、高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其他辅助服务类等9大类,具体可参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范围的通知》(国科发火 [2021]20号)以及《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京统发[2021]154号)2021年修订版。 (2)高技术服务业企业可分为信息服务类、电子商务服务类、检验检测服务类、专业技术服务业的高技术服务类、研发与设计服务类、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类、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服务类、环境监测及治理服务类、其他高技术服务类等9大类,具体可参照国家统计局的《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21)》(试行)(国统字[2021]33号)。 (3)科技型总部企业和科技服务业企业。 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提交材料 (一)网上填报信息:企业通过中关村示范区官网统一进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网上申报。 (二)开发区科技局审核确认 1、企业提交纸质材料。 根据《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统计范围工作指引》第二章“工作流程”要求。 (1)符合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①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统计证复印件; 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③《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信息备案表》(均加盖单位公章) (2)符合认定条件的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①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统计证复印件; ②《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信息备案表》(均加盖单位公章) ③高新技术及产品有关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④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⑤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⑥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企业提供的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财务报表等需加盖企业公章。 天拓力行专家团队提醒注意:书面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上报材料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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