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场所及路边摊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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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场所及路边摊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切实加强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努力巩固“大快严”集中行动成果,确保**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立即开展餐饮场所及路边摊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
各有关科室、基层市场监管所要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年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一系列决策部署,认真总结集中行动开展以来的工作情况,查找不足,都塞漏洞,提升短板,把防范人员伤亡,防范较大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大事故摆在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确保工作不断深化,维持高压态势。要深入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确保全覆盖、严执法。对发现的隐患要立即消除,对生产经营单位的非法违法行为要从严查处,完善各项防范措施。要把查处餐饮场所及路边摊非法经营和违规违章行为作为“大快严”工作的重点内容,严格日常安全监管执法,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二、立即开展餐饮场所及路边摊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要依据安全生产、公安消防以及燃气、餐饮行业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对存在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及路边摊等进行整治,责令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明晰工作任务。凡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的和证照不全的餐饮场所,一律依法取缔;凡达不到安全要求的餐饮场所及路边摊等,立即停业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营业。
三是严格落实职责分工。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和《郓城县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各有关科室、基层所要严格落实好监管责任,对餐饮场所及路边摊使用的判废、超期未检和标记不符合规定的钢瓶出具查验证明,将存在问题的钢瓶移送专业检验机构依法处理,并依法追究充装企业责任;对已经依法办理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以及超出核准登记经营范围擅自从事活动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场所及路边摊依法进行查处。
四是工作要求。各有关科室、基层所要立即对各餐饮场所及路边摊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摸清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账。要对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建档,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餐饮场所及路边摊燃气安全检查要做到“六个必须”:所有餐饮场所及路边摊必须查;检查发现有重大隐患的必须立案并顶格处罚;对处罚的必须公开曝光;对整改后仍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停业整顿;经停业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必须关闭取缔;对非法经营的必须取缔。
三、严格责任追究
对未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导致事故发生的,县局将严格按照 “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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