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政治与社会课件__第七课.ppt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经济政治与社会》 第七课 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经过28年的斗争推翻了三座大山,开创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建立了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实现了人民民主专政。找到了实现人民民主的正确途径。那么我国人民是如何行使国家权力的?我国的政党制度又是怎样的呢?法律为什么规定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你了解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吗?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学习我国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一)从国名看我国政体 请你说说新中国国名的含义是什么?P58 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国名,既显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又表明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政权形式,兼及“人民民主专政”国体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体,准确地表达了新中国的国家属性。 我国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我国的国体 人民民主专政 我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我国的政体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思考:我国宪法第一条和第二条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国体——是指国家的根本性质,即国家的阶级性质和阶级内容,也就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亦即国家政权掌握在哪个阶级手中,哪个阶级居于统治地位,联合哪些阶级去统治哪些阶级。国体体现着国家的阶级本质和内涵。 政体——亦称国家的形式,是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和管理形式,即统治阶级采取何种方式组织自己的政权机关,实现自己的统治。 国体和政体的关系: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映国体。 我国的国体: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我国的政体:以民主集中制为组织原则和活动原则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二)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含义 忆一忆:在我国,人民民主的真实性是如何体现的呢? 人民民主的真实性体现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人民选举人民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领导国家事务的政治制度。 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我国国家制度的核心内容和基本准则。人民当家作主,最根本、最重要的是掌握国家权力。人民掌握国家权力需要有相应的组织形式和制度来实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准确体现了人民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关系。这就是: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权力。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法律的制定和国家重大问题的决策真正集中人民的意志、代表人民的利益,这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容 第一、全国人大代表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民主选举是民主集中制的基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标志。选民或选举单位有权依照法定程序选举代表,并有权依照法定程序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 第二、宪法规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职权。 人大和它的常委会集体行使国家权力,集体决定问题,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事。 第三、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大会负责并受其监督。 第四、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能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阅读教材内容思考:我国的国家机关包括哪些? 我国的中央国家机关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家主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国家主席是国家元首,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司法机关,国务院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是最高军事机关。地方国家机关分三级: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国家机关——市、( 区)县级国家机关——乡(镇)级国家机关。 3、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权力机关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我国人民代表大会主要有四项权力,即: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 实例分析:2005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高票通过《反分裂国家法》,会场上掌声雷动,振奋人心。 立法权:是指制定法律的权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省、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但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实例分析:全国人大审议批准的2006年国防预算为2838亿元人民币,约合351亿美元,比上年预算执行数增长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