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银川市统计局行政处罚流程图.PDF

发布:2017-07-03约6.11千字共6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银川市统计局行政处罚流程图 (简易程序) 适用条件: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 民处以 50 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 1000 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 两名及以上执法人员执法,出示执法证件 调查取证:查明并确认违法事实。必要时应填制 《现场检查笔录》或《现场调查询问笔录》。 口头或书面向当事人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 实、理由、依据及行政处罚意见,并告知当事人 有进行陈述、申辩的权利。 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 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 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 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不成立的,作出当 和证据成立的,不予处罚 场处罚决定,制作 《行政处罚(当场)决定书》, 并送达当事人 执行 上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结案,归档 承办机构:银川市统计局法建办 服务电话:6889179 监督电话:6889179 银川市统计局行政处罚流程图 (一般程序) 案件来源:1、举报投诉;2、专项检查、市场检查;3、有关部门移送;4、上级机关指定;5、 受 理 下级机关报送;6、其他来源。 具有违反法律的事实,依照法律、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未超过追究时效 立 办案人员填写《立案审批表》,报部门负责人审批,7 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 15 日。 案 决定立案的,指定2 名以上办案人员 决定不立案的,将结果告知举报人及相关单位 2 名以上办案人员向被调查人出示执法证件,告知被调查人要调查的事项、范围,制作调查笔 调 查 录、询问笔录,被调查人签字确认。 取 证 可以抽样取证。需要先行保存证据的,在7 日内做出处理决定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认为违法事实不成立的,予以销案 调查取证终结,根据调查结果做 出决定 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认为违法事实成立的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你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 在听取当事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