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中国对外投资.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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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中国对外投资 【学习目标】 通过学习本章,读者应当了解中国对外投资的发展状况,中国对外投资的战略意义以及中国对外投资的战略抉择。 第一节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概述 一、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1979—1986) 1979年8月,国务院明确提出了“允许出国办企业”的经济改革措施,拉开了中国对外投资的序幕。 1979年11月,北京友谊商业服务公司与日本东京丸商业株式会社合资创办的“京和股份有限公司”在东京开业,这是中国第一家非进出口贸易型海外企业,标志着中国对外投资的起步。 1983年国务院正式授权外经贸部审批和归口管理企业的对外投资活动。 这一阶段的特点是: 参与海外投资国内企业类型增加,不仅外经贸企业而且一批条件较好、有一定国际经营经验、有相当技术基础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大型工业企业、商贸物资企业、科技企业及金融保险企业等也参与到竞争中来,进行多项大规模的对外投资 投资的地理分布广、覆盖面大,到1992年,投资的地区已遍布世界120多个国家和地区,投资领域扩大到资源开发、加工、生产装配、工技贸结合等领域。 二、中国对外投资发展的特点 (一)投资主体多元化 截至2009年末,在按金额分的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中,国有企业占69.2%;有限责任公司占22%;股份有限公司占5.6%;股份合作企业占1%;私营企业占1%;外商投资企业占0.55;集体企业占0.3%;台港澳企业占0.1%。 第二节 投资发展周期理论与中国的FDI发展阶段 一、投资发展周期理论的基本观点及其演进 1981年邓宁(Dunning)提出了投资发展周期理论,该理论认为一国的FDI净来源国地位与该国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具有周期性规律,呈现出阶段性特征。其间将经历4个阶段: 最后,当人均GDP超过5000美元之后,资金的流入和流出在数量上比较均衡,甚至后者超过前者,净对外直接投资大于零且不断扩大,使该国成为一个FDI净流出国,即投资发展周期第四阶段。这反映了本国企业强大的所有权和内部化优势,发达国家处于这个阶段。 1998年邓宁又提出第5个阶段。此阶段的净对外直接投资额仍然大于零,但绝对值己经开始下降。与前4个阶段相比,第5个阶段受经济发展阶段的影响程度大大减弱,而更多地取决于发达国家之间的交叉投资。 二、中国当前所处投资发展阶段 (一)“走出去”滞后于“引进来”是投资发展周期的规律 第三节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缺乏国际化经营管理人才 遭遇东道国投资保护主义的阻碍 以国家经济安全为借口 以公司治理不完善为借口 以怠于承担企业责任为借口 以不公平竞争为借口 政策干预企业微观投资决策 统计数据的可靠性与透明性问题 二、政策调整方向与对策 明确和加强政府投资监管 减少政府干预,避免东道国敌意 尽快改变我国企业“走出去”无法可依的局面 加强对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事后监督 鼓励中小企业“走出去”,加大对中小企业的鼓励政策 完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 在融资渠道和财政、税收方面实施激励措施 发挥政府的投资服务功能 第四节 中国对外间接投资 一、QDII制度 QDII,是“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s”的首字缩写,即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是指在人民币资本项下不可兑换、资本市场未开放条件下,在一国境内设立、经该国有关部门批准、有控制地允许境内机构投资境外资本市场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的一项制度安排。 设立该制度的直接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开放资本账户,以创造更多外汇需求,使人民币汇率更加平衡、更加市场化,并鼓励国内更多企业走出国门,从而减少贸易顺差和资本项目盈余” QDII制度由香港政府部门最早提出,与CDR(预托证券)、QFII一样,是在外汇管制下内地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权宜之计,以容许在资本账项目未完全开放的情况下,国内投资者往海外资本市场进行投资。 QDII制度的设计主要涉及三个方面:投资者的资格认定、进出资金的监控、许可投资的证券品种和比例限制。 QDII与传统境外理财的区别 可投资证券种类不同。传统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可以投资海外的固定收益类产品,但不得直接投资于股票及其结构性产品、商品类衍生产品,以及BBB级以下债券和票据。QDII允许内地居民外汇投资境外资本市场,根据证监会《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没有股票投资比例上限,更允许进行金融衍生品投资。 期望收益率不同。QDII的预期收益一般高于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产品。 发行货币不同。传统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募集的是境内机构和个人的人民币资金,银行通过购汇,投资于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QDII在境外进行的投资,要求境内机构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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