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申报业务地操作—个人信息变更.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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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报业务的操作 个人信息变更业务: 3. 网上申报系统不能操作特殊的个人信息变更业务,如:身份证号、户口等,特殊变更业务仍需持报表及相关材料到现场办理。 2. 网上可操作的个人信息变更业务回馈成功后,无需到现场办理审核手续。 1. 每月5至25日可通过系统操作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个人) 个人用户登录增加个人基本信息变更与短信验证 1.操作参保人变更个人信息前需要进行手机短信验证 2.核实参保人联系电话(未采集或电话不符,需通过单位进行变更) 3.点击【获取验证码】按钮 4.查看短信并输入手机验证码(6位数字,3分钟有效,目前仅限移动用户) 5.点击【发送】按钮后提示成功则可操作变更个人信息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个人) 参保人变更个人信息界面 1.在选择处勾选要变更的项目 2.填写变更内容,与单位不同的是,个人登录只能修改【居住地(联系)地址】、【居住地(联系)邮政编码】、【户口所在地地址】和【户口所在地邮政编码】这四项 3.点击【保存】按钮会保存一条未提交的记录,点击【提交】按钮会直接申报该记录并弹出反馈界面,也可在申报信息状态查询中查看处理状态和申报记录 1 2 3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个人) 提交信息后反馈界面会显示申交易报处理信息和申报交易数据明细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个人) 参保人变更个人信息提交后可在申报信息状态查询中查看申报交易状态 1.在查询管理选择【申报信息状态查询】 2.选择查询条件,包括【申报日期】、【申报流水号】、【业务类型】和【办理状态】 3.点击【查询】按钮,会显示查询结果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个人) 查询结果显示 定点医疗机构变更 定点医疗机构变更说明 缴费人员可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4家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其中至少1家要为基层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站、一级 医院、厂矿或高校等未评级医院。 本市的定点中医、定点专科医院、A类医院不用选择,参保人可持《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或《社保卡》直接就医, 19家A类医院:同仁医院、宣武医院、友谊医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协和医院、人民医院、北医 三院、积水潭医院、广安门医院、朝阳医院、健 宫医院、良乡医院、中日友好医院、首钢医院、 北京中医医院、大兴人民医院、石景山医院、天 坛医院、世纪坛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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