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第九章–区域经济一体化.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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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际 贸 易 第九章 区域经济一体化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概述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概述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通过签订条约或协议,甚至让渡部分经济主权,逐步减少直到消除区域内的各种壁垒,使商品和各种生产要素在成员国间自由流动,从而达到共同繁荣和发展的区域性经济安排。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概述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式 按经济一体化程度不同划分 优惠贸易安排 自由贸易区 关税同盟 共同市场 经济与货币联盟 经济一体化 优惠贸易安排 优惠贸易安排是一体化程度最低级、组织最松散的一种形式,在优惠贸易安排成员国之间通过协定或其他形式,对全部商品或一部分商品实行关税优惠,而对非成员国仍维持原有的关税水平。 优惠贸易安排典型的例子: 东南亚国家联盟(1992以前) 自由贸易区 自由贸易区是指由签订有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组成的贸易区。在成员国之间废除关税与非关税壁垒,使区域内各成员国的商品自由流动,但每个成员国仍保持对非成员国独立的贸易壁垒。 自由贸易区典型的例子: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关税同盟 关税同盟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完全取消关税或其他壁垒,并对非成员方实行统一的进口关税或其他贸易政策措施的一种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 作为较高层次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它规定成员国之间实行共同的对外关税,强调以整体的力量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实际上是将关税的制定权让渡给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因此,关税同盟已具有一定的超国家性质。 关税同盟典型的例子: 欧盟(1968年实现关税同盟) 安第斯共同体(1992年实现关税同盟) 南美共同市场(2006年实现关税同盟) 共同市场 共同市场是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员方之间,不仅完全取消了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建立了共同对外关税,实现了自由贸易;而且还实现了服务、资本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 共同市场的典型例子: 欧盟(1992年实现共同市场) 南方共同市场(在建) 安第斯共同体(在建) 经济与货币联盟 经济与货币联盟是指在实施商品、服务、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同时,统一各成员国的货币和汇率,并对包括货币金融、财政在内的各种经济政策进行协调和统一,从而将一体化的程度从商品交换扩展到生产、分配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一种区域经济组织。 经济联盟要求货币统一和经济政策一体化,使得一些超国家的机构(如议会和中央银行)开始出现并行使职能。 目前只有欧盟实现了经济与货币联盟。 经济一体化 经济一体化是指成员方在实现了经济与货币联盟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经济、金融、财政等政策方面的统一,完全消除商品、服务、资本、劳动力等自由流通的人为障碍,建立起拥有更多权力的超国家机构,在各经济领域推行完全一致的经济政策,实现经济上的高度一体化。 经济一体化的特征是形成一个类似于国家的经济一体化组织。目前全世界没有建立起这样的组织,欧盟正在向这个方向努力。 区域经济一体化形式及特点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概述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式 按经济一体化的范围划分 部门一体化 全盘一体化 按参加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划分 水平一体化 垂直一体化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概述 世界上主要的地区经济一体化组织 1、亚太地区: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东南亚国家联盟 2、欧洲地区:欧盟、经济互助委员会 3、美洲地区:北美自由贸易区、南美共同市场、 安第斯共同体、加勒比共同体 4、非洲地区:非洲联盟、南部非洲开发共同体 东南非共同市场 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 中部非洲国家经济与货币共同体 经济互助委员会 经互会是战后苏联为了与西欧国家进行经济对抗,加强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合作,于1949年1月由苏联、保加利亚、匈牙利、波兰、罗马尼亚和捷克斯洛伐克六国组织成立的。以后,蒙古、东古巴、越南、阿尔巴尼亚相继加入,经互会成为拥有10个成员国的国际经济一体化组织。经互会强调努力实现各成员国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实行国际分工和生产专业化,20世纪70年代以后,更是要求加速过渡到“生产、科技、外贸、财政、金融和信贷关系的一体化”,最终实现政治、经济和军事的“全面一体化”,建立社会主义大家庭。经互会就其所规定的目标及成员国让渡给一体化组织的权力来看,无疑是一体化程度最高的组织。苏联解体后,经互会于1991年解散。 南美共同市场 也叫南锥体共同市场,它是根据1991年3月在巴拉圭签订的《亚松森协定》,于1995年1月1日正式成立的,原始成员为阿根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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