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级经济师-人力重点复习版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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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法律责任与行政
【考情分析】
本章主要讲述劳动法律、 保险法律责任、用人 或劳动者 劳动相关法律所应承担的
法律责任;劳动监察、行政争议、复议及行政 的相关规定。
本章的 重点是用人 或劳动者 劳动相关法律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劳动监察的属性、
处罚方式、行政争议、复议及行政 的概念及程序。
【 重点】
1.劳动法律责任的特点
2.劳动法律责任的形式
3.用人 劳动法律的责任
4.劳动者 劳动法律的责任
5. 集体合同的责任
6. 保险法律责任
7.骗取 保险基金 或者骗取 保险待遇的法律责任
8. 保险基金管理的法律责任
9.劳动监察的属性、监察形式及处罚方式
10.人力 和 保险行政争议特点
11.不属于行政争议的范围
12.行政复议
13.行政 的条件、期限
【重点剖析】
1.劳动法律责任的特点:
(1)以违法行为存在为前提
(2)以法律 为必然后果
(3)由 强制力保证实施
(4)由 特别 的机关来执行
2.劳动法律责任的形式
(1)行政责任: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2)民事责任
(3)刑事责任
3.用人 劳动法律的责任
(1) 女职工及未成年工权益的法律责任
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按受 的劳动者每人1000 元以上5000 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造
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规章制度违法的法律责任
√给予警告,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通报批评;给劳动者造成 的,应当承担赔偿责
任。
(3)未订立 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责令改正;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 劳动合同的,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 倍
的工资。
(4)未依法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每月支付2 倍的工资。
(5)未依法提供劳动合同文本
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违法约定试用期
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按照试用期满月工资标准,按超出法定试用期的期
间支付赔偿金。
(7)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合同 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 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支付年限自用工
之日起计算。
(8)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法律责任
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 的劳动者每人100 元以上500 元以下的标准计算,
处以罚款。
(9) 工资支付规定的法律责任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的;
√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解除劳动合同未给予经济补偿的。
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 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4.劳动者 劳动法律的责任
√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 劳动合同中约定的 义务、竞
业限制,给用人 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 集体合同的责任
企业 集体合同,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企业主管 须承担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6. 保险法律责任
√用人 不办理 保险登记,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处应缴 保险费数额1 倍以
上3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 和其他直接责任 处500 元以上3000 元以下的罚款。
√未按时足额缴纳 保险费,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
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 倍以上3 倍以下的罚款。
√用人 未依法代扣代缴的,责令用人 限期代缴,并自欠缴之日起向用人 按日加收
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用人 不得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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