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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PDF

发布:2017-08-12约2.83千字共4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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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49 证券简称:*ST 坊展 公告编号:临2017-030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发生变化,将会导致公司实际控 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名 称: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 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310007620986308 类型:机关法人 法定代表人:范增英 通讯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215号 邮政编码:065000 主要职责: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 1 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 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通 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 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 织实施;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 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负 责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 绩进行奖惩;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 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 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 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 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 律法规,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制 度和办法,依法对县(市、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承 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廊坊市国土资源局 名 称:廊坊市国土资源局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 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31000741543379Y 类型:机关法人 法定代表人:李营华 2 通讯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道39号国土资源大厦 邮政编码:065000 主要职责: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法律、行政法规,承担 保护与合理利用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承担规范 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承担优化配置全市国土资源的责任;负 责规范全市国土资源权属管理;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承担提供全 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全市土地资源的责任; 承担规范全市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 负责全市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备量管理;承担全市地质环境保护 的责任;承担全市地质灾害预防、治理的责任;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 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市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 负责全市测绘行业、测绘市场、测绘技术管理;组织制定全市国土资源 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 共服务;承担全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廊坊市国土资源局未持有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廊坊发展”)股份。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 (以下简称“廊坊市国资委”)持有廊坊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廊坊控股”)100%国有股权,通过廊坊控股间接持有廊坊 发展58,173,7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5.30%,为廊坊发展的实际控制人。 2017年7月25日,廊坊市人民政府印发《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将廊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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