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处理规则作业指导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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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了规范检测过程中所产生的原始数据符合检测报告数据处理要求,在运用和计算中应正确使用数据处理规则,保证检测报告数据的可追溯性和规范性。
2 范围
适用于检测过程原始数据的处理和检测报告书中的报告数据。
3 职责
检测人员负责对检测过程中所产生的原始数据进行正确的处理,正确、规范的使用有效数据处理规则,保证录入数据与检测报告数据的有效性和一致性。
审核人员负责对原始数据有效性与检测报告数据有效性的审核。
4 工作程序
4.1 检测人员收到样品后,按照检测方法和检测设备有效感量,在原始记录单上记录有效数据,记录数据应符合各类设备和检测方法灵敏度要求。
4.2 检测完成后,应按照计算公式,逐项列出公式中的代表项数据,同时带入相应单位符号,以便核实列入的数据通过计算符合该项目计算结果的表示式。代入的数据和结果单位应与标准规定或法定计量单位一致,有效位数的保留应按《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8170-2008)取舍(除特殊说明外)。
4.3 如检测方法要求做标准曲线,则应将该类数据单独列出。自动运算的数据处理设备,必须打印出原始数据(如吸光度、峰高/峰面积等基础数据)和自动运算数据,以便检测结果复核、审核时追溯。
4.4? 滴定分析的原始记录中,应保留各类使用可能影响检测结果的所有相关记录数据的最小有效数数据,只有在最后检测结果运算时根据《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8170-2008)对数据进行有效处理。
4.5 检测原始记录中,应体现平行样品的测定数据,其误差范围应符合标准或检测方法的要求。
4.6 检测报告书的数据在录入或填写检测报告底稿时,应录入或填入与客户约定的控制标准技术文件一致的数据表示值,避免由于使用科学计数法则带给客户对数据含义的理解偏差。对通过录入原始记录数据后自动产生的检测报告值,为了保证检测报告数据的正确性和预防、控制计算机网络安全性,复核人员必须对每次报告数据和原始数据进行验算和查验。检测人员有必要对检测项目最后报告数据在原始记录单上简要注明包括检测数据、标准规定或法定计量单位等信息 。
4.7 当样品检测结果小于检测方法最低检测限时,检测报告书应体现该项目在使用合同检测方法时的最低检测限,对于超过检测范围数据应根据稀释倍数报告实际检测数据。
4.8 复核、审核人员在核查原始数据和报告数据时,应对照作业指导书要求的测试方法检出限和原始记录数据计算修约规则进行校核,同时对原始数据记录的完整性和使用计量单位的符合性性进行核查,如果发现有不一致的部分,应进行演算复核,及时提醒有关人员规范记录或重新计算纠正。
4.9 当复核人员复核发现记录的操作方法与作业指导书不一致,按照《不符合工作控制程序》(C/PF-11-2013)执行。
4.10 审核人员在审核检测报告数据时,应仔细核对各类运算数据的过程,包括录入原始数据自动计算出的检测结果数据的正确性、报告数据是否符合评价标准数据格式、项目方法对检测报告数据的灵敏度要求、数字修约的规范性,报告计量单位是否与标准规定或法定计量单位相一致等。
4.11 打印出正式报告后,应结合原始报告底稿进行数据核对,并按照检测报告书格式仔细核对每一项报告内容是否完整,确认无误后,交授权签字人签字批准后发放。
5 检测数据修的规则
5.1 有效数字
在检测中直接或间接测定的量。一般都用数字表示,但它与数学中的“数”不同,而仅仅表示量度的近似值,在测定值中只保留一位可疑数字,如0.0123与1.23都为三位有效数字。当数字末端的”0”不作为有效数字时要改写成用乘以“10”来表示。如24600取三位有效数字,应写作2.46×104。
5.2 运算规则
5.2.1 除有特殊规定外,一般可疑数表示末位1个单位的误差。
5.2.2 复杂运算时,其中间过程多保留一位有效数,最后结果须取应有的位数。
5.2.3 加减法计算的结果,其小数点以后保留的位数,应与参加运算各数中小数点后位数最少的相同。例如,0.0231、24.57和1.16832三个数相加,24.57的数值小数点后位数最少,故其他数值也应取小数点后两位,其结果是:0.02+24.57+1.17=25.76
5.2.4 乘除法计算的结果其有效数字保留的位数,应与参加运算各数中有效数字位数最少的相同。例如,0.0231、24.57和1.16832三个数相乘,0.0231的有效数字最少,只有3位,故其他数字也只取3位。运算的结果也保留3位有效数字: 0.0231×24.6×1.17=0.665
5.2.5在对数运算中,所取对数的位数应与真数的有效数字位数相同。例如,lg9.6的真数有两位有效数字,则对数应为0.98,不应该是0.982或0.9823.又如[H+]为3.0×10-2mo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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