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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经济法第五章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ppt

发布:2017-03-26约6.16千字共55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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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第二节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 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理解:重点于一人公司分开 1. “个人”与“一人” 个人独资企业,只能是自然人设立。 一人公司,既可以是自然人设立,也可以是法人设立; 2.投资者承担责任不同。 投资者→个人独资企业(非公司)——(无限责任) 投资者→一人公司 ——(有限责任) 无限责任:责任人以其现有的或将来有可能具有的全部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理解:重点于一人公司分开 3.财产所有者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投资人个人所有。 一人公司的财产归公司这个法人所有。 4.注册资本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没有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 二、个人独资企业存在的合理性 1.投资人承担无限责任——更为容易获得交易对手的信任,获得较多商业机会。 2.无限责任→非法人→非法律上独立主体。 对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征收营业所得税。 2000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第3条: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者为纳税义务人。 第二节 合伙企业法 一、合伙企业概述 二、普通合伙企业 三、有限合伙企业 一、合伙企业概述 合伙企业概念及存在合理性 合伙企业法 合伙企业概念及存在合理性 一、合伙企业 (一)概念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二)理解 1.投资人: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2.普通合伙企业: 合伙人→合伙企业的债务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数人共同承担某一债务时,该数人中的任何一人都有义务以其全部财产先予清偿全部债务,而不能仅承担自己的债务份额。 3.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 公司法第15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合伙法第2条明确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设立合伙企业。 第3条: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合伙企业存在的合理性 1.个人独资企业存在的合理性理由 2.与个人独资企业相比,可以更多的聚集资本、扩大企业规模。 二、普通合伙企业 (一)法律特征 (二)设立条件 (三)企业财产 (四)事务执行 (五)与第三人关系 (六)入伙退伙 (七)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一)法律特征 1.成立的法律基础:合伙协议 人合性质极强,合伙协议要全体协商一致。 2.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掌握无限责任、连带责任的含义。 3.共同出资、共同经营 出资是获得合伙人身份的前提。 ?出资方式:劳务是否可以出资? ?共同经营,表现为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二)设立条件 1.两个以上合伙人。 自然人:完全行为能力人 法人:思考: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可以吗? 其它组织:思考: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可以吗? 2.书面合伙协议。 合伙法第4条: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最高人民法院1988年颁布《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民通意见)第50条: 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 3.有认缴或实缴的出资。但无最低限额的限制。 4.有自己的名称、营业场所。 A.北京天合运输企业 B.朝阳光华食品无限公司 C.北京艾美丽服装合伙企业 D.通州友邦电器普通合伙企业 必须标明“普通合伙” (三)合伙企业的财产 1.什么是合伙企业的财产? 什么是合伙人财产? 什么是合伙人财产份额? (三)合伙企业的财产 举例:A、B、C三人出资成立一个合伙企业,分别出资20万、70万、30万。合伙企业成立第一年,净赚100万。而A、B、C三人也各自分红3万、10.5万、4.5万。问:合伙企业有财产多少,ABC 各有财产多少? (三)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企业财产:由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构成。 合伙人财产:以合伙人的个人名义取得和占有的财产。 合伙人的财产份额:依据其出资比例而享有的分红和取得受益的权利。 ??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是合伙人的财产吗? 2.合伙企业财产 合伙人急需用钱,怎么办? 合伙企业清算前,合伙人不能请求分割。 合伙人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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