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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CC12:2008 已认可的管理体系认证的转换.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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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CC12 已认可的管理体系认证的转换 The Transfer of Accredited Certification of Management Systems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CNAS-CC12:2008 第 1 页 共 5 页 目 录 目 录1 前言 2 0. 概述 3 1. 定义 3 2. 最低要求 3 发布日期:2008年7月21日 实施日期:2008年12月14日 CNAS-CC12:2008 第 2 页 共 5 页 前言 CNAS 作为国际认可论坛(IAF )成员,等同采用 IAF 发布的强制性文件 IAF MD2:2007 《强制性文件已认可的管理体系认证的转换》制定本文件。 本文件旨在确保 CNAS-CC01:2007 《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等同采用GB/T 27021 -2007/ISO/IEC17021:2006 )实施的一致性,并和CNAS-CC01 共同作为CNAS 对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认可准则。 本文件中,用术语“应”表示相应的 CNAS-CC12 条款是强制性的,这些条款反 映了 CNAS-CC01 的要求。术语“宜”表示 CNAS-CC12 相应的条款提供了满足 CNAS-CC01 相应要求的公认方法;如果认证机构采用与CNAS-CC12 等效的方式来满 足CNAS-CC01 的要求,需要向CNAS 证实该方式确实能达到这一目的。 发布日期:2008年7月21日 实施日期:2008年12月14日 CNAS-CC12:2008 第 3 页 共 5 页 已认可的管理体系认证的转换 本文件基于原 CNAS-CC12:2006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通用要求应用指南》 附件 4 和原 CNAS-CC32:2007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通用要求应用指南》附件 2 制定。本文件是强制性的,旨在确保 CNAS-CC01:2007 《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条 款 9.1.1 执行的一致性。本文件没有取代 CNAS-CC01:2007 的任何要求, CNAS-CC01:2007 的所有条款均适用。本文件不仅适用于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 系认证,也可适用于其他管理体系认证。 0. 概述 0.1 本文件对已认可的管理体系认证在认证机构间的转换规定了规范性准则。 0.2 本文件的目的是,在由一个认证机构颁发的经认可的管理体系认证被转换到另一 个认证机构时,确保该认证的完整性和诚信性得到保持。 0.3 本文件规定了认证转换的最低要求。认证机构可以采用比本文件要求更严格的程 序或措施,但不能对客户组织选择认证机构的自由做出不正当或不公平的限制。 1. 定义 1.1 认证的转换 认证转换被定义为一个已认可的认证机构(下文称“接受机构”)为了颁发自己的 认证,而承认另一个已认可的认证机构(下文称“颁证机构”)颁发的现行有效的管理 体系认证。 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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