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食品接触材塑料料新法规EU No 10-2011.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东莞:东莞市冠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Page PAGE 1 of NUMPAGES 1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白马路段345号冠准科技园
Tel.:0755姐
Fax:+0755 Http://
深圳:深圳市冠准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科技园中区科苑路长园新材料港A、D栋
欧盟颁布食品接触塑料材料新法规
2011年1月15日,欧盟委员会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了与食品接触塑料材料和物品有关的新法规 (EU) No 10/2011,该法规取代了原欧盟 (EC) No 1935/2004号法规框架内的专项塑料制品指令2002/72/EC以及指令80/766/EEC、81/432/EEC,新法规于2011年5月1日正式生效。 本法规在塑料食品接触材料的测试方法(如食物模拟物选择、迁移测试条件选择)、限值要求和评价标准等方面都有重大的变化;扩大了管控范围,部分材料尤其是多层复合材质都将纳入法规体系。
下表总结了该法规的要点。附表:(EU) No 10/2011要点总结
内容
(EU) No 10/2011要点
总迁移限制
通用要求 ≤ 10 mg/dm2
婴幼儿产品(根据2006/141/EC 、2006/125/EC确认) ≤ 60 mg/kg(食品模拟物)
特殊迁移 (SML)限制
列出重金属及其特殊迁移限量SML:Ba (1 mg/kg ), Co( 0,05 mg/kg ), Cu ( 5 mg/kg ),
Fe ( 48 mg/kg ), Li ( 0,6 mg/kg), Mn ( 0,6 mg/kg ), Zn ( 25 mg/kg )
初级芳香胺 (PAA)≤ 0.01 mg/kg
过渡性豁免
法规的过渡期为2011年5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于2011年5月1日前合法投放于市场的并且符合当时的法规塑料物料或制品可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继续销售使用。
而从2013年1月1日起,有关证明文件是根据欧盟新法规10/2011或82/711/EEC附录之原則作全面迁移和特殊迁移测试的塑料物料或制品可在2015年12月31日前继续销售使用。
食物模拟物
--3 % 醋酸
酸性食物
--10%乙醇
水性食物
--20%乙醇
食品含有不多于20%的乙醇
--50%乙醇
食品含有超过20%的乙醇
牛奶制品
水包油食品
--植物油
油性食物
--聚(2, 6 - 二苯基 - 1, 4 苯醚)
(粒径60-80目,孔径200nm)
干性食物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