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基本原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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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抗菌药物的治疗性应用
(一) 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 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检查确诊为细菌性 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 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 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诊断不能成 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二) 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 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原菌 对抗菌药物敏感试验的结果而定。
1 .住院病人必须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先留取相应标本, 立即送细菌培养,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门诊病人 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送验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
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可根据患者 的发病情况、发病部位、原发病灶、基础疾病等推断最可能 的病原菌,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状况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 疗,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根据药 敏结果调整给药方案。
(三) 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 药
各种抗菌药物的药效学(抗菌谱和抗菌活性)和人体药代 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 )特点不同,因此各有 不同的临床适应证。临床医师应根据各种抗菌药物的上述特 点,按临床适应证(参见“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和注意事 项”)正确选用抗菌药物。
(四) 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 菌药物特点制订
根据病原菌、感染部位、感染严重程度和患者的生理、 病理情况制订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包括抗菌药物的选用品 种、剂虽、给药次数、给药途径、疗程及联合用药等。在制 订治疗方案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品种选择 根据病原菌种类及药敏结果选用抗菌药 物。
给药剂虽 按各种抗菌药物的治疗剂虽范围给药。 治疗重症感染(如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等)和抗菌药物
不易达到的部位的感染(如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等) ,抗菌药
物剂虽宜较大(治疗剂虽范围高限) ;而治疗单纯性下尿路
感染时,由于多数药物尿药浓度远高于血药浓度,则可应用 较小剂虽(治疗剂H范围低限)。
给药途径
轻症感染可接受口服给药者,应选用口服吸收完全 的抗菌药物,不必采用静脉或肌内注射给药。重症感染、全 身性感染患者初始治疗应予静脉给药,以确保药效;病情好 转能口服时应及早转为口服给药。
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宜尽虽避免,治疗全身性感染 或脏器感染时应避免局部应用抗菌药物。应避免将主要供全 身应用的品种作局部用药。
给药次数 应根据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相结合的原
则给药。青霉素类、头胞菌素类和其他6内酰胺类、 红霉素、 克林霉素等消除半衰期短者, 应一日多次给药。氟喳诺酮类、 氨基糖昔类等可一日给药一次 (重症感染者例外)。
疗程 一般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96小时 但是,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脑膜炎、伤寒、布
鲁菌病、骨髓炎、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深部真菌 病、结核病等需较长的疗程方能彻底治愈,并防止复发。
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 必须有明确指征,单一药物
可有效治疗的感染,不需联合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有指征 联合用药。
病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 重感染。
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 染,2种或2种以上病原菌感染。
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L、内膜炎或败 血症等重症感染。
需长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 性的感染,如结核病、深部真菌病。
具有协同抗菌作用的药物可联合应用,如青霉素类、 头胞菌素类及其他6内酰胺类与氨基糖昔类的联合。联合用 药通常采用2种药物联合,3种及3种以上药物联合仅适用 于个别情况,如结核病的治疗。此外必须注意联合用药后药 物不良反应将增多。
二、抗菌药物的预防应用
(一)内科及儿科领域抗菌药的预防应用。
应严格掌握指征,仅针对某些特定细菌和病毒感染。
用于预防一种或两种特定病原菌入侵体内引起的感
染,可能有效;如目的在于防止任何细菌入侵, 则往往无效。
预防在一段时间内发生的感染可能有效;长期预防用
药,常不能达到目的。
患者原发疾病可以治愈或缓解者,预防用药可能有 效。原发疾病不能治愈或缓解者 (如免疫缺陷者),预防用药 应尽虽不用或少用。对免疫缺陷患者,宜严密观察其病情, 一旦出现感染征兆时,在送检有关标本作培养同时,首先给 予经验治疗。
通常不宜常规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情况:普通感 冒、麻疹、水痘等病毒性疾病,昏迷、休克、中毒、心力衰 竭、肿瘤、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患者。
(二)外科手术时抗菌药的预防应用
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目的 预防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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