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末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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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征求意见稿)
总 则
为贯彻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鼓励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争创名牌工程,推动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参照《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结合广西实际,制定本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奖是广西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优质工程奖每年评选一次。申报时间为每年的3月1日至31日。
优质工程奖由广西的建筑业企业或在广西行政辖区内承接工程的区外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
自治区内的工程由工程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自治区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择优推荐后进行评选;自治区以外的工程由企业主管部门或当地有关部门择优推荐后进行评选。
优质工程奖的评选工作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具体工作由广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协会(以下简称“区质安协会”)组织实施。
评选范围
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达到如下规模的住宅工程、公共建筑工程、市政园林工程、工业、交通、水利、铁路、电力工程和其它工程。
住宅工程:建筑面积在3000 m2及以上的单体工程;一般住宅小区工程或小区组团申报的建筑面积应在20000m2及以上,且设施配套。
公共建筑工程及以土建为主的工业工程:中小学教学楼3000 m2及以上,影剧院1200座及以上,体育馆3000座及以上,其它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 m2及以上。
以安装为主的工业工程: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及以上,且应是具有独立生产能力的工业生产流水线工程及钢结构工业厂房工程。
市政园林工程:
桥面面积0.8万㎡及以上的城市立交桥或4万㎡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
长度400m及以上的城市跨河桥(不含引桥);
长度1km及以上的轨道交通工程;
日供水5万吨及以上的供水厂或日处理5万吨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
日处理500吨及以上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
占地2万㎡及以上且建筑面积2000㎡及以上的园林建筑工程(含庭园);
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其它市政园林工程。
交通、水利、电力、铁路等专业工程: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及以上。
无具体划分规模标准的工程项目,其申报工程的建安工作量在3000万元及以上。
个别工程虽规模较小,达不到上述要求,但有纪念意义,且设计独特,工程质量特别好,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经区质安协会确认的工程。
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竣工后被隐蔽,或因保密要求导致无法对工程质量进行核查的;
已经参加过优质工程奖评选而未获奖的;
使用了国家或广西明令淘汰或限制使用的技术和产品的;
施工过程中发生过一般及以上等级工程质量事故或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因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致使工程存在质量隐患或功能性缺陷的。
申报条件
申报优质工程奖的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工程建设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要求;
施工质量达到区内同类型工程先进水平;
工程已按国家验收标准验收,质量合格(住宅工程、公共建筑工程、市政园林工程还应完成竣工验收备案);
工程竣工验收后应有不少于一年的使用检验,未发现有结构安全隐患和影响正常使用功能的严重缺陷;
已获得设区市级建设行业或自治区相关行业工程质量最高奖(独立安装工程除外);
申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未受到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住宅小区除符合本条(一)~(六)款要求外,尚应具备下列条件:
小区道路、庭院绿化等配套设施实现通路、通水、通电、通讯、排水、排污等基本使用功能,可以满足日常生活所需建筑业企业联合承包一项工程,并签订联合承包合同的,可以联合申报组设组长一,
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奖
申 报 表
工程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填 表 说 明
1.本表由总承包企业填写,打印后提交广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协会。
2.项目名称应填写全称,建设各方主体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必须详细。分包企业是指完成申报项目工作量10%及以上。一般不超过3个,有分包企业申报时方须填写。
3. 建筑业企业联合承包一项工程,并签订联合承包合同的,可以联合申报工程(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结构类型、层数 建设规模 工程造价(万元) 开工日期 竣工验收日期 住
宅 入住情况 总户数 ,已入住户数 ,入住率 %, 入住条件 □达到 □未达到 公共配套
设施 □完善并投入使用 □未完善 □未投入使用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总承包 总承包企业 项目经理 联系人 电 话 分包企业 装饰(装修)
企业 联系人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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