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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文件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同意发布。
招标人盖章:
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2014]闽中实采招字002号
项目名称:秀屿区档案馆档案大楼业务用房消防设备招标
采购人: 莆田市秀屿区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3
一、投标邀请函………………………………………………………3
二、招标货物一览表…………………………………………………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
一、说明………………………………………………………………9
二、招标文件…………………………………………………………10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12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5
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16
六、定标和签订合同…………………………………………………18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20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29
第五章 投标文件相关格式………………………………………33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莆田市秀屿区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 秀屿区档案馆档案大楼业务消防设备招标 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招标编号:二投标:—600311265
八、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招标答疑截止之前,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人联系,口头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不予接受。
九、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以上如有变更,我司将在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评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采购单位:莆田市秀屿区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电话/传真:0594-2661777
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人:陈小姐
附:招标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主要技术
规格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消防设备招标 批 1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按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且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 注:
1、投标人需按合同包进行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因本招标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交付后应能立即使用,故上表中虽未列出但如必须配备的部件或材料中标人须自行配备完整。
2、本次招标采购设有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肆拾捌万壹仟叁佰叁拾陆元整(¥481336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无效。
3、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单价和总价。响应总价应为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及售后服务等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货物制造、运输、采购保管、安装调试、国家法定送检的检验检测报告费用、税收、售后服务等费用。
4、各投标人所投货物技术参数应符合或与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同一档次或优于以上所列的技术参数,并符合相关产品国家技术规定。
第二章节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
项号 条款号 编 列 内 容 1 1.1 项目名称:秀屿区档案馆档案大楼业务用房消防设备招标
采购人名称:莆田市秀屿区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项目编号:[2014]闽中实采招字002号 2 3 资格标准:
1)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等合法的投标人。
2)投标人应提供上一年度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的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3)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须在开标时提供有效的当地或所属地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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