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图书馆著作权授权模式的探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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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随着数字时代的到来,互联网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信息的传播途径。
人们需求的是一种更加快捷准确的信息传播方式,互联网从根本上改变了原有
纸质时代的传播媒介,进而影响着著作权法的发展趋势。数字图书馆就是在这
种时代背景下产生的。数字图书馆大量丰富的信息资源,可以无限扩大的知识
容量,随时随地可获取到信息资源的便捷,都让其成为这个时代知识传播工具
的新宠儿。数字图书馆从上个世纪 90 年代开始建设以来,正以迅猛的速度在发
展壮大着,不仅各主要国家都建设了自己的国家图书馆,各大高校也纷纷在原
有实体图书馆的基础上建立了自己的高校图书馆,还有数量众多的商业性数字
图书馆、各机构建设的数字图书馆等,数字图书馆的建设如火如荼、方兴未艾。
但是,数字图书馆的建设过程中出现了大规模的侵权问题,很多数字图书馆将
没有权利人授权的图书上传至网络,引起了权利人的不满,著作权诉讼纠纷不
断。之所以数字图书馆会大规模的侵权,根本原因在于数字图书馆的授权成本
高,数字图书馆使用作品的数量巨大,联系权利人困难,没有很好的授权途径。
所以,在众多学者讨论数字图书馆授权问题的基础上,笔者希望借此文探讨几
种常见的授权模式,分析其利弊,探讨对解决数字图书馆授权问题的意义,力
求为数字图书馆的授权困境找到出路。
文中引言部分简要介绍了数字图书馆建设的背景,其存在和发展与网络的
繁荣与运用是紧密相关的,其产生有着社会需求的必然性。同时,数字图书馆
的发展与著作权的发展也密不可分,著作权法的修改影响着数字图书馆的发展。
数字图书馆在现有的法律体系下,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就是取得大量版权授权
的问题。
本文正文分为三章,第一章介绍数字图书馆的建设及其存在的著作权问题。
本章给数字图书馆下了简单的定义,并介绍了数字图书馆的运作方式,主要通
过图书的数字化和数字资源上传来构建数字图书馆的主要资源数据库。接着通
过论述国内外著名数字图书馆的大规模侵权案例来引出数字图书馆授权困境的
实质。数字图书馆因为授权成本高、授权数量大,现有的授权模式不能很好的
解决这个问题导致数字图书馆先将作品上传再谋求作者授权。
本文第二章是文章的主体部分,主要论述了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美国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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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许可中心、知识共享协议、出版机构对数字图书馆授权的利弊分析,并简单
介绍了以上机构的运作方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对数字图书馆的授权可以节
约数字图书馆的授权成本,具有很强的经济效益;并且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在
法律上所具有的诉讼地位可以通过大规模的诉讼维权,迫使数字图书馆回到授
权谈判的原有轨道上;如我国这样,按照作品类型设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对数字图书馆的授权,可以集中规模解决一类作品的授权使用问题,通过著作
权集体管理组织之间的合作,还可以解决多媒体作品的授权问题。数字图书馆
对国外作品的授权难题也可以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与国外组织的交流合作
得到解决。但是,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对数字图书馆授权也具有局限性,我国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本身发展不完善,其成员数量不具有很高的代表性,影响
了数字图书馆的成本效益。集体管理组织要通过自身的发展壮大才能对数字图
书馆的授权带来更多便利。同时,在实践中,数字图书馆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
织的授权谈判也并非一帆风顺,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利用其垄断性的地位
在利益分配问题上不易和数字图书馆达成共识。
美国版权许可中心作为版权交易的平台,为数字图书馆的版权交易提供了
一个完全市场化的服务平台。其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最大的不同在于,著作
权集体管理组织代表著作权人的利益,而版权许可中心则处于完全中立的地位。
版权许可中心可以为数字图书馆联系到那些潜在的有价值的作品,并可以通过
版权许可中心取得国外作品的授权。其最大的特点在于为数字图书馆提供快捷
方便的服务,通过与数字图书馆的数据库合作,使资源得到共享。
知识共享协议是一种权利人主动放弃部分权利的协议,凡签署了知识共享
协议的作品,数字图书馆都可以按协议的限制规定使用作品,完全减少了谈判
授权的过程,使数字图书馆授权成本为零,但知识共享协议发展较晚,作品的
数量不多,也制约了数字图书馆的使用。出版机构可利用其出版优势对数字图
书馆授权,但出版机构本身还要解决作者授权的问题,所以出版机构对数字图
书馆授权的作品范围有限,从出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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