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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环保水务局工作报告.doc

发布:2017-01-13约6.65千字共10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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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环保水务局工作报告 20xx年,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打造“六区一城”的战略部署,坚持“五抓五促”,推进环保水务改革,加大环保水务建设和管理力度,在生态文明建设、环保监管执法、河流综合整治、地面坍塌防治、争取市级投资等方面不断取得新突破,主要环境指标保持稳定并持续向好,在促进转型升级、保障改善民生、维护城区安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12天,优良率85.5%;主要供水水库水质达标率100%;城市供水水质综合合格率常年保持在99.9%以上(国家标准要求达到 95%以上);万元gdp水耗15立方米,同比下降12%,超额完成下降5%的目标;区域噪声平均值、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达标。龙岗河自2007年开始的省环保厅挂牌督办成功摘牌。我局被市人居环境委评为2013年度XX市污染减排工作先进单位,区环境监测站被评为2013年全市环境监测工作先进单位。 (一)抓生态创建,促生态龙岗建设。 一是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全面启动国家生态区创建工作,制定《XX区创建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提出改善生态环境薄弱环节、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打造龙岗特色生态品牌3类50项创建任务,通过加强督办推进落实;主动加强龙岗、坪山、大鹏3区同步创建工作的协调;聘请中国工程院院士、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孟伟为我区生态文明建设顾问。与中国环境科学院合作开展的《XX市XX区生态区建设规划》修编和评估,已通过省环保厅委托市人居环境委组织的专家评审。加快编制申报资料,完成580余项申报资料的收集。 二是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制定《XX区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制度(试行)》和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实施方案,从保护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节约、优化生态空间等方面入手开展多项工作。成立环保实绩考核(后调整为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督查办,就高污染企业淘汰、治污保洁、污染减排、黄标车淘汰等重点任务向23 个单位发函督办,发送工作简报15期,定期向区领导和全区各单位公开通报各项任务进展,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三是生态建设重点任务完成较好。牵头做好市对区的生态文明建设、污染减排、治污保洁、水务建设与管理、万元gdp水耗等考核工作,同步抓好纳入区考核和督办的各项任务落实。市下达我区的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4项主要污染物减排控制目标圆满完成。市下达我区3批共37项治污保洁工程任务,主要项目完成较好。水务建设与管理考核排名全市靠前。圆满完成国际低碳城大会环境质量保障工作,大会期间空气、水、声环境质量优于国家标准。 四是加大生态修复力度。开展裸露地块复绿整治,完成水土流失治理4.79平方公里,全区水土流失面积净减少0.63平方公里。创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区,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加强生态控制线违法开发查处及整改,排查厦深铁路、博深高速等各类开发建设项目375宗,及时督促整改。着手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调查与修复研究工作。全区合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开展生态工业园区、生态街道、绿色学校、宜居社区创建,大力实施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开展公园广场、主次干道、重要节点、屋顶立面的绿化提升,建设生态景观林带33.8公里,新建绿道44公里、绿道驿站203个,新建、改造社区公园38个,大幅提升绿量。 (二)抓环境监管,促污染源头治理。 一是严把污染项目环评准入关。严格实施电镀、线路板等重污染行业禁批政策和龙岗河、观澜河流域限批政策,保持重污染项目零增量。严格限制高物耗、高能耗项目,推进新建项目产业结构优化。全年办理环评审批项目2201宗,同比下降48.96%,其中同意项目2099宗,否决项目102宗,否决率为4.63%。 二是改革完善环保监管模式。监管责任网格化,污染源划归环保所实行属地监管,划定每一名执法人员的责任区。人财物向环保执法一线倾斜,抽调26 名机关人员、配备一批执法装备充实环保所一线执法力量,从严从速处理环境违法行为。环境监察大队对环保所执法行为进行稽查和规范,对重大执法任务进行全过程督查,确保监管职责履行到位。与区有关部门、街道、社区等形成合力,鼓励群众举报环境违法信息,实现全覆盖的环境监管。初步建立环保执法与公安、法院的联动机制,在全市率先建立入刑环境案件移送制度。环保监管与财政、银行等单位实现信息互通,加强案件查处全过程跟踪,案件查处时间缩短一半。 三是加大环保水务监管执法力度。健全监管制度,充分运用环评管理、排污许可证管理、清洁生产、诚信管理、行政处罚、限期治理等手段,对各类污染源实行全覆盖、网格化的监管。制定22项污染源监管制度和作业指导书,规范执法过程。与公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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