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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报告提出后,申请一个月离职,但老板要求提前离职
劳动者提出一个月后离职,单位能否要求提前走人?
“还没到30天,你们提前让我走,这是侵犯我的权益!” 看到单位发给他的通知后,李云很气愤。可是与她交涉的人力资源部刘经理更气愤: “说要走的是你,这会儿不愿走的也是你,难道什么都是你说了算吗?”
李云是这家咨询公司的咨询顾问。由于多年来积累了丰富的咨询经验,不久前,另一家咨询公司用高薪来邀请她跳槽。李云心动了,于是,10天前,她向所在公司提交辞呈,称自己将于一个月后正式离职。
没想到,辞呈递上去才10天,刘经理便通知她说,公司同意了她的辞职申请,再过5天,便可以办完所有的手续,到时便将正式解除双方劳动关系。
李云觉得自己的计划全被打乱了,非常不满,但公司坚持这个决定,也不肯松口。一怒之下,李云将公司告上仲裁庭,以自己的辞职申请已附解除期限,公司剥夺自己继续工作的权利为由,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经过调查之后,仲裁员告诉李云,她的请求并不能成立。
《劳动合同法》虽然规定劳动者应提前30天辞职,但这是给辞职劳动者规定的义务,同时也是给接受辞职的用人单位提供的权利。因为,这一提前通知期是为了让用人单位及时安排其他人员接替辞职劳动者的工作,并合理地调整生产和工作任务,保持离职员工所在岗位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也就是说,当劳动者提出辞职时,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辞职劳动者必须继续工作满30天,也可以放弃这一权利,劳动者无权置喙。 在仲裁员的劝说下,李云意识到自己不应因为武断解读法律而浪费时间。她很快撤回了仲裁申请。
篇二:提出离职的员工要求在公司呆满30天才走,公司应该如何处理?
提出离职的员工要求在公司呆满30天才走,公司应该如何处理?
公司近期有一位员工提出离职,公司在接到他的离职申请后,与部门领导沟通了一下,觉得他没有特别重要的工作需要交接,只需简单的办理一个离职手续就可以走了,所以HR部门就通知他当天办完所有离职流程就可以不用来上班了,但该员工声称他是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30天提出离职的,所以一定要呆满30天才离开。
我们很清楚他想混这30天的工资,请问这种员工应该如何处理?
本案情十分简单,但涉及具体的离职操作问题,如果处理不好,也会牵扯劳动纠纷。
一、案情简述
1、员工离职。员工按照劳动合同法提前30天提出离职,于是认为应当待满30天才离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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