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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食品紫山药生产技术规程-江西质量技术监督局.PDF

发布:2018-10-22约6.47千字共7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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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备案号: DB36 江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6/T ××××—2013 有机食品 紫山药生产技术规程 (征求意见稿) ×××× - ×× - ××发布 ×××× - ×× - ××实施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 36/T ××××—2013 前 言 本标准由宜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万载县有机农业研究开发中心、万载县老年科技协会、万载县农业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朱业斌、辛会英、陈应生、杨家远、高元恺、黄小宇。 DB 36/T ××××—2013 有机食品 紫山药生产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有机紫山药生产的术语和定义、总则、生产技术及采收、运输、贮藏、销售等方面的 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江西省有机紫山药的种植生产及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9137 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最高允许浓度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EU2092/91 欧共体有机农业条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有机紫山药 有机紫山药是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严格按照欧共体有机农业条例 2092/91 进行生产、收获、储 存、运输、销售。不使用化学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按自然科学和生态学的原 理,维持稳定的农业生态体系和可持续发展。 3.5 缓冲带 在有机农产品生产地块与常规地块之间设置 300m 以上的缓冲带或物理障碍物,保证有机地块不受 污染。 3.6 转换期 常规土地成为有机紫山药生产地需经过转换,生产者在转换期间必须完全按照有机农产品生产要求 进行管理和操作。转换期一般为 3y。 4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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