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食品紫山药生产技术规程-江西质量技术监督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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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 DB36
江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6/T ××××—2013
有机食品 紫山药生产技术规程
(征求意见稿)
×××× - ×× - ××发布 ×××× - ×× - ××实施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 36/T ××××—2013
前 言
本标准由宜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万载县有机农业研究开发中心、万载县老年科技协会、万载县农业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朱业斌、辛会英、陈应生、杨家远、高元恺、黄小宇。
DB 36/T ××××—2013
有机食品 紫山药生产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有机紫山药生产的术语和定义、总则、生产技术及采收、运输、贮藏、销售等方面的
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江西省有机紫山药的种植生产及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9137 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最高允许浓度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EU2092/91 欧共体有机农业条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有机紫山药
有机紫山药是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严格按照欧共体有机农业条例 2092/91 进行生产、收获、储
存、运输、销售。不使用化学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按自然科学和生态学的原
理,维持稳定的农业生态体系和可持续发展。
3.5
缓冲带
在有机农产品生产地块与常规地块之间设置 300m 以上的缓冲带或物理障碍物,保证有机地块不受
污染。
3.6
转换期
常规土地成为有机紫山药生产地需经过转换,生产者在转换期间必须完全按照有机农产品生产要求
进行管理和操作。转换期一般为 3y。
4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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