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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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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

结核病科各项工作制度及岗位职责

一、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

二、结核病门诊工作制度

三、结核病门诊医生工作职责

四、肺结核防治工作制度

五、肺结核病房工作制度

六、结核病实验室工作制度

七、放射科结核病检查工作制度

八、信息管理工作制度

九、结核病登记、报告与转诊制度

十、肺结核病例追踪管理制度

十一、结核病门诊护士职责

十二、临床科主任工作职责

十三、主任医师职责

十四、主治医师职责

十五、住院医师职责

十六、结核病院内处置流程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

切实做好肺结核病人的归口管理,加强肺结核病的报告、转诊工作,

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充分认识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慢性传染病。

二、对具有咳嗽、咳痰2周以上及咯血等症状的疑似肺结核病例

X线检查,并建议做痰检。

三、内科、放射科等相关科室要对可疑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建

立疑似肺结核病人登记本,及时疫情登记,并完整详细填写《传

染病报告卡》,做到项目齐全,字迹清楚,肺结核病人的地址要写到

村、社、门牌号,并要有联系电话,以便追踪、治疗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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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疾控科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应立即在结核病人转诊登记本

上进行登记,并在门诊医生、住院医生、放射科医生的结核病登记本

上备注“疫情已报”字样,并进行网络直报。

五、门诊医生、住院医生、放射科医生要对登记或确诊的肺结核

病人,做好病人的健康教育工作,及时进行诊治。病情好转的患者填

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转至结核病防治所。

六、放射科是发现肺结核病的关键科室,要加强肺结核病人的摄

片登记、疑似肺结核病人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

七、门诊医生、住院医生、放射科医生发现复诊病人,且病灶为

活动性需要继续用药的肺结核病人全部进行登记、报告并进行诊治。

八、遇有严重合并症或急重症肺结核病人,应积极抢救,待病情

稳定后,最迟于一周内,将病人相关资料及转诊联系单一并转到

结核病防治所享受免费抗结核治疗。

九、疾控科每日对本单位的肺结核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进行

核对,每月一次与结核病防治所核对转诊到位情况。

十、疾控科负责对院内医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并定期做好结核病

防治知识培训工作。

十一、要求结核病报告率达100%、转诊率100%以上,转诊到位

率95%以上,切实提高病人的报告率、转诊率及转诊直接到位率。

结核病门诊工作制度

一、做好肺结核病人的报告、确诊和登记工作。

二、开展肺结核病人筛查工作,负责落实肺结核可疑症状患者、

疑似病人诊断工作。

三、完成肺结核病人追踪工作和密切接触者检查。

四、加强与疾控中心、各医疗机构合作,并开展结核病转诊和追

踪工作。

五、对肺结核病人指导用药,定期随访。

六、积极开展健康促进工作。坚持“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的

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加强多部门合作,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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