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 产权法学(著作权)课件1.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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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第一部分 总论 第二部分 著作权法 第三部分 商标权 第四部分 专利权 第五部分 其他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法 知识就是力量。 ——培根 为天才之火添加利益之油! ——林肯 第一部分 总论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 知识是什么? 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是 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 狭义的知识产权,即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应包括著作权(含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三个主要组成部分。 二、知识产权的性质与特征 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 (一)知识产权的专有性 (二)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三)知识产权的时间性 *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 三、知识产权的主体 知识产权的主体制度具有以下特点: 1.知识产权的原始取得,是以创造者的身份资格为基础,以国家认可或授予为条件。 2.知识产权的继受取得,往往是不完全取得或有限制取得,从而产生数个权利主体对同一知识产品分享利益的情形。 3.知识产权法对外国人的主体资格,主要奉行“有条件的国民待遇原则”,有别于一般财产法所采取的“有限制的国民待遇原则”。 四、知识产权的对象与客体 知识产权的对象:是指人们在科学、技术、文化等知识形态领域中所创造的精神产品,即知识(知识产品)。 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指在对象上所施加的、能够产生一定利益关系的行为。 (一)知识产品的类别 1.创造性成果,包括作品、工业技术等。 2.工商业标记。 (二) 知识产品的基本特点 1.创造性。2.非物质性。 3.公开性。4.社会性。 五、知识产权的保护 (一)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 作为知识产权客体的知识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它的保护范围无法依其本身来确定,而要求法律给予特别的规定。 (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基本特征 1.侵害形式的特殊性。 2.侵害行为的高度技术性。 3.侵害范围的广泛性。 4.侵害类型的多样性。 (三)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归责原则 在采用过错责任原则的基础上补充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四)侵犯知识产权法律救济 1.民事救济措施。 2.刑事救济措施。 3.行政救济措施。 六、知识产权法的概念、体系与地位 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知识产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是国际上通行的确认、保护和利用著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他智力成果专有权利的一种专门法律制度。 在立法框架上包括以下制度: ①知识产权的主体制度。 ②知识产权的客体制度。 ③知识产权的权项制度。 ④知识产权的利用制度。 ⑤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 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包括以下制度: ①著作权法律制度。 ②专利权法律制度。 ③工业版权法律制度。 ④商标权法律制度。 ⑤商号权法律制度。 ⑥产地标记权法律制度。 ⑦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 ⑧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从世界范围说,知识产权法基本上采用单行法的立法体例。 COPY RIGHTS 著作权法概述 著作权的对象 著作权的取得、内容和期间 著作权的主体 邻接权 著作权的限制 著作权侵权行为及法律责任 第二编 著作权法 第一章 概述 著作权的概念: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二节 著作权制度起源与发展 一、特许出版权时期 二、著作财产权时期 三、作者权时期 著作权制度的改革发展 (一)从封闭走向融合:国际著作权保护体系逐步形成 (二)从单一步入多样:著作权权项日益丰富多彩 (三)从狭小转为宽泛:著作权保护范围不断拓展 (四)从差异迈向整合:两大法系著作权法趋于融合 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建筑作品不应当是指建筑设计图纸,而主要是指可以再现建筑设计图的建筑物本身。 5. 实用艺术作品; 实用艺术作品指适于实用物品的艺术作品。 通常具有双重性质,既是物质产品,又具有不同程度精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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