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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2017年博士招生实施细则
根据 《华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试行)》 (华南工研 〔2014〕55号),为
进一步推进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适合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方式和选拔内容,提高博士生生源质
量,我院2017年博士生招生在保留公开招考形式的同时试行申请考核制招生方案,为保证公平、公正、公
开、平稳、有序地实施该方案,特制定本细则。
一、总则
1.招收学科:化学与化工学院所有学科和专业。
2.招收导师:学院有招生资格和招生指标的博士生导师,每位博导所招博士生不得超过其当年博士招
生指标。
3.招收组织与原则:
(1)设立招生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和书记担任组长,主管副院长具体实施,负责审核考核工作的领
导和组织。
(2)设立招生审核工作组,由主管副院长、各系分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研究生工作秘书等组成,
负责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
(3)按照专业或学科设立考核组,对通过审核取得考核资格的考生进行考核,录取其中的合格者。
(4)招收原则:宁缺勿滥。
二、申请条件
申请者须符合华南理工大学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见2017年招生章程),并由两名报考学科
或行业内知名专家 (具有正高职称)推荐,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者为国家重点院校、中科院研究所或所在高校就读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的全日制优秀应届硕士
研究生 (含学历教育全日制专业学位);或已取得国 (境)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 (申请时须提供教育部留
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2.申请者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突出的科研能力和培养潜质。
3.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25 (折合百分制60分)或雅思 (IELTS)≥6.0或
托福 (TOEFL)≥90,GMAT、GRE和其他语种可参照此标准。或已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 (或导师第
一、本人第二)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
4.申请者具有本科或硕士阶段具有相关的专业学习背景。
5.如不符合第1条,但有突出的科研成就和贡献且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计划的往届考生 (以博士
入学时间算起限毕业两年内)也可提出申请。应由学院资格审核小组全体投票通过,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
组出具意见后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
6.同等学力人员、在职单证 (非学历教育)硕士以及报考定向就业 (含在职委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
干人才计划和对口支援等)类别的考生不得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参加选拔。跨一级学科报考者须学院资格审
核小组全体投票通过后,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
三、申请材料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 《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 《报考华南理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表格从网报系统下载);
3.两份正高职称专家填写的推荐书 (模版从网报系统下载);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已获硕士学位者
提供此项材料,从本人档案材料中复印须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
(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5.本科、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及
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且必须在入学时补交硕士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
6.身份证复印件;
7.同等学力者须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报考专业硕士生学位课程成绩证明 (须由学校研究生主管
部门出具)、副高或副高以上职称的聘书 (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以及论文 (科技奖
励、重大课题)等证明材料 (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8.获得境外学历的考生,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复印件;
9.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10.近期免冠正面小一寸彩色证件照一张,背面请注明考生姓名和网报编号。
11.2017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 申请考核制科研成果汇总表纸版及 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
ylliu@ (模版见附件)
上述材料中属复印件的,申请者在通过学院资格审核后,专业考核阶段须核查原件。
四、申请考核程序
1.网上报名:
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考生务必牢记网报
编号)。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1 日至11月30 日。
2.送交报名材料及缴交报名费:
网上报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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