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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丰台统计局-丰台区.PPT

发布:2018-06-20约4.28千字共36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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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1.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102-3)表的 填报时间为:2014年1月1日——2014年1月20日 请务必于1月20日前完成上报! 2.填报网址: 3.表尾部分要填写完整,填报人要填人名,不要填公司简称,联系电话要真实有效 4.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四项要划分开,不能全部填到基本工资一项里 5.澄清说明中不要出现“核实无误”、“确实如此”等字眼 6.年报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7.填报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所属统计所联系 统计原则: 谁发工资谁统计 (劳务派遣人员除外) 也就是说,在法人单位直接领取工资、生活费的人员都应由发放单位统计 劳务派遣人员无论是否直接发工资都由实际用工单位统计 1.如何填写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指2013年12月31日24时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 该指标为时点指标,不包括最后一日当天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不再续签的人员 不包括参军人员、退休人员(但包括退休返聘人员)、不在岗职工(已离开工作岗位,只保留劳动关系) 不包括实习的在校生(易错)、从保安公司招用的保安、从保洁公司招用的保洁(如果是本单位招用的从事保安、保洁工作的人员要统计在内)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的其中项 女性 非全日制人员 工作时间 计酬方式 结算支付周期 签订非全日制合同(可以是口头协议) 单位负责人:(指标解释见制度)是管理人员的概念,不单指法人(易错) 按人员类型分: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其他从业人员 在岗职工 指在本单位工作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各项工资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上述人员中由于学习、病伤、产假(六个月及以内)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 判定标准:劳动关系在本单位,在本单位工作,工资由本单位发放 在岗职工还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应签劳动合同而未签劳动合同人员,如使用的农村户籍人员 自行缴纳社会保险且只在本单位工作的人员 处于试用期(见习期)的人员(易错) 招用的编制外的临时人员(易错) 派往外单位工作,但工资仍由本单位发放的人员(如挂职锻炼、外派工作等情况) 在岗职工不包括: 本单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应统计在本单位“劳务派遣人员”指标 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由承包劳务的单位统计为在岗职工 在岗职工其中项 户口在外省市人员(全部外地户籍人员,包括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 户口在农村人员(全部农村户籍人员,包括外地农村户口和本市农村户口) 其中项:户口在本市农村人员(本市农村户口) 劳务派遣人员 指标解释详见制度。简言之,就是指本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后,由劳务派遣公司派来本单位工作的人员。无论谁发工资,只要本单位使用了,就统计为劳务派遣人员 判定标准:《劳务派遣协议》 注意:与劳务外包人员的区分,外包人员签的不是《劳务派遣协议》 注意:总公司派来工作的人,或派去其他公司工作的人,不能算作劳务派遣人员(易错) 其他从业人员 指在本单位工作,不能归到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的人员 这类人实际参加本单位生产或工作并从本单位取得劳动报酬 具体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兼职人员和港澳台外籍人员 、非全日制人员 不包括从事短期(半年内)工作的人员 判定标准:在本单位工作,工资由本单位发放,劳动关系在外单位 2.如何填写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注意:报表中的平均人数是年平均人数 年平均人数的计算 计算方法: 平均人数 = 2013年内12个月平均人数之和 12 如果是新成立的单位,分子是从开工之月起到12月底,各月人数相加,分母也要除以12(易错) 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如果四舍五入后小于1,则填1)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按人员类型分,同样分为三类人: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这三类人的平均人数计算方法与之前讲的相同,在填报的时候,应先分别计算这三类人的平均人数,之后再相加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在岗职工平均人数+劳务派遣人员平均人数 +其他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3.如何填写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指本单位在2013年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 注意:是年平均工资(累计数) 与前面讲的一样,也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工资总额之和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的统计原则: 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注意:工资总额的计量单位是“千元” 注意: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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